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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MB16554042/2023-00214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2-08-24 发布日期: 2022-08-24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8-2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中心始建于1953年,重庆市首家惠民医院,是一所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及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级甲等医院。目前自有业务用房面积3355.97平方米。设有全科医学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医养结合科等10余个临床科室,配置有高频数字医用诊断X射线机(DR)、迈瑞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骨质疏松治疗仪、超声波治疗仪、多功能神经康复诊疗系统、智能康复训练系统、上肢智能力反馈系统(上肢机器人)、肺功能仪等先进医疗设备。

(二)机构设置

我中心设有办公室(院办、党办)、医教科(应急办、医保结算科)、病案管理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财务科、信息科、后勤科、社区科(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内科、外科、康复医学科、医养结合科、骨科、口腔科、妇儿保健部、中西医结合科、中医科20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无纳入本单位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533.69万元,支出总计2,533.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03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收入增加了8.7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补助增加11.4万元,在职人员经费补助增加4.2万元,在职人员住房补贴增加18.78万元,商品服务经费补助(定额)减少63.44万元,项目经费增加37.8万元。业务收入增加87.46万元,主要是门诊内科收入同比增加18万元,口腔科收入同比增加5万元,防疫科收入同比增加11.6万元,新冠疫苗接种费用43.65万元,协助疾控等单位工作经费10.8万元。住院内科收入同比增加32万元,内科出院人次同比增加107人次,内科住院床日同比增加951床日。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53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03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收入和医疗收入均有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9.55万元,占44.2%;事业收入1,413.90万元,占55.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4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49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68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支出增加11.4万元,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支出增加18.78万元,房屋租赁费增加3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9.66万元,占80.3%;项目支出490.78万元,占19.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43.25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了结余分配,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9.5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74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补助增加11.4万元,在职人员经费补助增加4.2万元,在职人员住房补贴增加18.78万元,商品服务经费补助(定额)减少63.44万元,项目经费增加3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4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补助增加11.4万元,在职人员经费补助增加4.2万元,在职人员住房补贴增加18.78万元,商品服务经费补助(定额)减少63.44万元,项目经费增加3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68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冠肺炎防控经费58.8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294.27万元和房屋租赁项目经费38.3万元。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医养结合与老龄健康服务项目2.9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4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补助增加11.4万元,在职人员经费补助增加4.2万元,在职人员住房补贴增加18.78万元,商品服务经费补助(定额)减少63.44万元,项目经费增加3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68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冠肺炎防控经费58.8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294.27万元、房屋租赁项目经费38.3万元、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医养结合与老龄健康服务项目2.9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已支付完,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5.79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68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925.79万元,占8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4.23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冠肺炎防控经费58.8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294.2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7.98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9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8.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8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补助增加11.4万元,在职人员经费补助增加4.2万元,在职人员住房补贴增加18.7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人员补助。公用经费15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44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维修费等费用均有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未使用财政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未使用财政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的日常运行油费、维修费、车辆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未使用财政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未使用财政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6%。主要用于采购妇科盆底康复用生物反馈治疗仪、视力筛查仪、电解质分析仪、床旁心电图机、除颤仪、全科诊断仪、电梯、物业管理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使用财政资金273.98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我中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含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服务内容。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分管负责,科室主任负责和项目责任人三级管理模式,层层压实,除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服务未完成65%的指标之外,其余项目均完成区卫健委指标要求,居民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

存在的问题:一是老年人体检数量因部分老年人在嘉陵医院住院诊疗,不再参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体检项目,数量指标完成压力较大。二是慢性病健康管理部分居民不愿意参加全项目健康体检,故体检率较低。

对策与建议:一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还需继续细化。二是加强与居民沟通,深化医防融合和家庭医生履约服务,不断提高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补助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使用财政资金33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我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领导小组,全面配备基本药物、在药交网上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在保证药品质量、降低群众医药负担,引导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方面取得较大的成效。中心现采购药品目录361种,其中国家基本药物228种,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基药配备使用金额占比规定,2021年中心国家基本药物采购率占药品总采购率65%。为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中心制定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基本药物的配备、采购和使用进行全面的规范化管理。中心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引进、使用、评价及监管等各项制度,医务科负责组织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合理用药的监管,药剂科提供合理用药知识的支持,负责基本药物的供应、处方点评及新药等相关知识的资料收集。药剂科采购人员每半月对基药采购金额统计,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每月对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药事管理与治疗学组工作会上及时通报基本药物采购、使用情况,及时干预。中心严格执行药交网上采购、货款按时统一支付,中心基药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大于50%,各临床科室医生对优先选用基本药物的意识较强,依据疾病实际优选用价格合理,剂型适宜的基本药物,为患者降低医疗费用,得到辖区居民的认可。完善运行新机制建设,人员编制、财政补偿、医保、绩效考核等配套政策落实较好,实行药品价格零差率,减轻群众负担,能较好实现政策目标。

存在的问题:一是用药目录与上级医疗机构目录差别加大,基层的药品不能更好满足居民的需求。二是存在药品医保报销价格低与采购价格(急救药品尤为突出),价格的不匹配导致,医疗机构会承担一部分医保不能报销的金额,增加了医疗机构的资金负担。三是在区采购目录内的部分价格低廉、用量较少的药品,出现缺货或者配送不及时等情况。

对策与建议:一是适当调整药品目录,尽量与上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相匹配,增加药品可选择性。二是急救药品医保报销价格及时与采购价格同步更新,减少医疗机构的资金负担。三是对经常缺货或供货不及时的药品增加品种和品规合同,利于医疗机构药品选择。

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双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基本药物综合改革项目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15123301055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调整备案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33

33

33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33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33

100.00%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DIV/0!

/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中心严格资金管理规范性,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2.对基本药物补助项目资金按各具体项目工作量及成本等进行测算,严格按照完成的数量、质量及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3.我中心收到基本药物补助37.41万元,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年末无结余。

与年初绩效目标一致,无调整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已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      (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100

100

100%

30

30.00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

100

100

100

100%

30

30.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100

100

100%

20

20.00

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

%

100

100

100

100%

10

10.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3)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房屋租赁项目:我中心现有房屋3355.97平方米,全部用于业务需要,中心为了拓展业务,开设新的科室,现在房屋不能满足业务的开展,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在井口镇江家院(沙坪坝区永胜桥36号附3号)租赁民宿一套,面积168.14平方米作为办公用房,原来的办公用房改为业务用房。为了基本公共卫生业务的开展,方便服务辖区内的居民,在双碑街道堆金村245号附2号和大石村466号附11号租赁房屋面积32平方米。为缓解医养入住床位不足矛盾,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在双碑永胜桥41号附1号(群楼2-3层)租赁房屋面积1543.70平方米。为建设标准化妇儿健康中心,在双碑永胜桥35-2号租赁房屋面积353平方米。

2021年共收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房屋租赁拨款38.3万元,用于支付医养结合科31.08万元,妇儿健康管理中心3.66万元,办公用楼2.76万元,堆金村和大石村0.8万元。

存在的问题:租赁房环境较差,不能自行进行改造,导致安全性不够。

对策与建议:增加自有业务用房,保证业务需求。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双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房屋租赁项目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15123301055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调整备案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38.3

38.3

38.3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38.3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38.3

100.00%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DIV/0!

/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我中心现有房屋3355.97平方米,全部用于业务需要,中心为了拓展业务,开设新的科室,现在房屋不能满足业务的开展,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在井口镇江家院(沙坪坝区永胜桥36号附3号)租赁民宿一套,面积168.14平方米作为办公用房,原来的办公用房改为业务用房。为了基本公共卫生业务的开展,方便服务辖区内的居民,在双碑街道堆金村245号附2号和大石村466号附11号租赁房屋面积32平方米。为缓解医养入住床位不足矛盾,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在双碑永胜桥41号附1号(群楼2-3层)租赁房屋面积1543.70平方米。为建设标准化妇儿健康中心,在双碑永胜桥35-2号租赁房屋面积353平方米。

与年初绩效目标一致,无调整

我中心拓展业务用房后,中心业务收入增长14.57%,妇儿健康管理中心新增服务项目,进一步满足辖区居民的医疗需求。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      (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

%

100

100

100

100%

30

30.00

租赁面积

平方米

2096.84

2096.84

2096.84

100%

30

30.00

辖区居民服务满意度

%

100

100

100

100%

30

30.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50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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