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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MB16554042/2023-00212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2-08-24 发布日期: 2022-08-24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8-2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陈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始建于2011年,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生指导、康复、医疗服务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系重庆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中心将打造“健康有约,不见不散”服务品牌,实施健康中国为目的,积极履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社会责任,坚守在民生保障网的最底端。以妇儿保科为基础,积极创建特色科室,实施“妇女儿童保健”特色服务。

扎实推进医防融合,将中心的医疗资源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合,以家庭医生团队为服务导向,以实实在在的民生举措全力承担陈家桥辖区10万余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中心注册地位于陈家桥丰文大道5号,占地面积550平方米,建筑面积2281平方米(新租赁门面811.93+373.46)共计3466.39,核定住院床位20张,门诊观察床20张,牙椅2台。开设有全科(内、外科)、妇科、中医科(中医、针灸、理疗、推拿)、康复病区(住院部)、预防接种门诊(重庆市示范化接种门诊)、妇儿保科、口腔科、放射科、B超室、化验室、药剂等11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纳入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核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767.80万元,支出总计2,767.8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27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32万元,医疗收入增加258.73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量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量大幅增加,增加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增加232.61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767.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27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32万元,医疗收入增加25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4.79万元,占34.1%;事业收入1,822.75万元,占65.9%;其他收入0.26万元,占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69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55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量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量大幅增加,增加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增加23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5.08万元,占94.5%;项目支出148.00万元,占5.5%。此外,结余分配74.72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已将结余分配到专用基金和事业基金,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4.7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28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增加15.25万元,项目经费增加22.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4.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28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增加15.25万元,项目经费增加22.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7.36万元,增长97.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了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增人增资和死亡抚恤共计26.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以及疫情防控专项等共计431.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住房补贴9.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4.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28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增加15.25万元,项目经费增加22.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7.36万元,增长97.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了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增人增资和死亡抚恤共计26.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以及疫情防控专项等共计431.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住房补贴9.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已将结余分配到专用基金和事业基金,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50万元,占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1万元,增长71.3%,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16.1万元,追加增人增资和死亡抚恤9.9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854.24万元,占9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1.55万元,增长102.1%,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385.36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以及疫情防控专项补助42.54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8.05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0万元,增长53.7%,主要原因是增加住房补贴9.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6.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49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减少7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减少6人,导致绩效工资减少171.74。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8万元,津补贴2.99万元,绩效工资178.61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4.33万元,职业年金1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5.2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1.67万元,住房公积金18.25万元,医疗费4.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9万元。公用经费35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68万元,增长138.8%,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派遣人员增加8人,疫情防控劳务派遣人员增加4人,导致劳务费增加186.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9.52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5.12万元,邮电费3.07万元,差旅费1.57万元,维修(护)费21.16万元,专用材料费37.46万元,劳务费227.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3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4%。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和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483.0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21年有效使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资金423.36万元,具体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新建档4870人,累计建档42310人,健康档案建档率86%,健康档案合格率95%。二是健康教育: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8次,听课人次累计1541人次;宣传活动13次,接受宣传3189人次。制作宣传栏36版。三是预防接种服务:2021年片区“八苗”报告接种率97%:分别为乙肝98%、卡介苗97%、脊灰97%、百白破98%、麻疹98%、乙脑98%、流脑97%、甲肝98%。单位“八苗”报告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四是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活产数384人,访视新生儿366人次,新生儿访视率95%。五是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辖区内的产妇进行产后家庭访视355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2%,早孕建册率94%,产后访视率92%。六是老年人管理:本年度新建老年人档案2009人,老年人免费体检7405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7%。七是慢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新增管理高血压患者1363人,管理高血压患者4580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随访17590人次,体检4217人,规范管理率70%,血压控制率71%。新增管理糖尿病患者568人,管理糖尿病患者1939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随访10912人次,体检1764人,规范管理率70%,血糖控制率71%。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新增管理患者8人,累计管理患者129人,随访714人次,年检81人,本年度入户寻找、排查、随访患者88次,患者规范管理率88%。九是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年累计报告传染病卡18张,报告率100%,无漏报,迟报,错报的发生。每月对区内22所学校进行传染病督导,累计督导198次,处理聚集疫情25起,开具返校40余份。艾滋病随访45人次。共报告辖区内死亡卡片120张,心脑血管报告卡7张。十是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中医药服务6585人,健康管理率67%,高血压证候辨识2761人,糖尿病证候辨识1096人。进行中医指导的0-36月儿童数量1404人,儿童中医率健康服务率74%。十一是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累计肺结核患者管理7例,登记7例,随访7例,随访77人次,患者管理率100%。十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共签约11946人,重点人群签约率68.9%,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率100%。对四类重点人群:残疾人、低保户、计生特扶家庭开展每季度一次随访,全年共随访2581人次。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项目宣传力度不够,群众信任度、接受度不高。二是部分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医疗和公共卫生数据不能实现互联互通和共享,医防融合亟待信息化助力。四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老百姓接受度不高。

对策与建议:一是通过入户、宣讲宣教、发传单等多样化的宣传方式使辖区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了解,进而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二是提升公共卫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先进单位的优秀做法。三是提高完善单位信息系统,促进医疗和公卫数据的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四是加强家庭医生宣传力度,为居民提供更多的个性化服务,让老百姓愿意就近看病。

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自评总分(分)

98.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吴丹65637007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53

423.36

423.36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53

53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423.36

100%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0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

年度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区卫健委《关于下达202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标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完成2021年度基本公卫工作。

与年初绩效目标一致,无调整

已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60

86

100%

7

7.00

八苗接种率

%

90

97

100%

6

6.00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

90

96

100%

6

6.00

新生儿访视率

%

90

95

100%

6

6.00

早孕建册率

%

90

94

100%

6

6.00

产后访视率

%

90

92

100%

6

6.00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64

76

29%

7

7.00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70

100%

6

6.00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70

100%

6

6.00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90

88

100%

6

4.00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

90

100

100%

6

6.00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

65

74

100%

5

5.00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65

67

0%

5

5.00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

100

100

100%

6

6.00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

100

100

100%

6

6.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严重精神病管理资料要求高,管理难度大,患者及家属不配合工作,导致管理率未达标,下一步本单位将继续开展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业务技术、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等综合素质。

(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

2021年有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26万元,主要产出效果:全院统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所有药品统一实施网上集中采购,货款统一到财务科结算,在工作中我院重点抓住两条线,一是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是一条高压线,必须遵守,不得触碰;二是实行所有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是一条高压线,不能越界。不是网上采购的药品,不予预支药品采购费用,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情况看,我院网上采购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已严格执行。2021年度基药使用占比率为61%。所有药品均在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除开中药)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项目经费由财务科统一管理,设立专帐、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部门审查。2021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本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偿,使用率100%。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药品价格高,影响了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开展,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负担。二是部分药品网上采购困难。药品采购平台显示中标,但配送企业无货可供。

对策和建议:一是扩大4+7带量采购品种,降低药价。二是尽快解决药品同品种价格相差悬殊问题。三是加大对药品中标生产企业及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能及时按量配送到位,保证我院基本用药需求。四是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政策性亏损补偿力度。五是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待遇,鼓励医学人才进入基层医疗机构。

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吴丹65637007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21.5

26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4.5

4.5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26

100%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0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

年度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与年初绩效目标一致,无调整

已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

50

61

100%

30

30.00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100

100%

20

20.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100

100%

20

20.00

患者对医疗服务满意度

%

80

82

100%

20

20.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3)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

2021年有效使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预算资金33.65万元。一是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情况。已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且分诊医师为全科或内科医师。开展患者健康码监测,对未规范佩戴口罩患者给以指导,对未佩戴口罩患者给以免费发放。对所有来院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对就诊患者规范填写预检分诊表。对发热患者进行体温复测后由预检分诊医师通过120送至陈家桥医院发热门诊,并进行交接。返回后物资及车辆进行规范消毒。二是根据文件要求,对所有患者进行预检分诊。对有流行病学史和发热的规范转诊至陈家桥医院发热门诊,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未收治发热病人。三是分时段预约诊疗和互联网诊疗咨询情况。中心通过小豆苗及电话预约等开展了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实现分时段预约就诊。建立了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及微信群积极提供线上健康宣教、就诊指导、慢病复诊、心理疏导等服务。四是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已制定了本机构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并就新冠相关文件均进行了学习,在疫情开始之初就进行了穿脱防护服演练,对新冠知识进行了考核,确保新冠知识人人周晓,确保发生疫情时能迅速按照预案有效开展医疗救治工作。五是隔离病房的设置。在预检分诊的基础上,在康复病区设立独立的隔离病房,专人、专门物资、专账管理。对入院后院内出现的发热病人,转入至隔离病房,请示区级专家会诊,根据指示进一步开展工作,同时再次了解流行病学史,做到精准无遗漏。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线上预约诊疗时,对“四类人员”有效识别针对性不强,仍需预检分诊给予鉴别。二是少数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不够强,穿脱防护服不够熟练。

对策和建议:一是继续落实预检分诊职责,对来院所有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二是继续加强医务人员院感防控培训,提高防控意识,不定期检查院感防控检查。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吴丹65637007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33.65

33.65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33.65

100%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0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

年度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努力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发挥好基层医疗机构前哨作用

与年初绩效目标一致,无调整

已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传染病上报率

%

100

100

100

30

30

设备采购数量

1

1

100

25

25

设备使用率

%

90

95

100

20

20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98

100

15

1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63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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