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54042/2023-00200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 生成日期: | 2022-08-24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文号: | 主题词: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是政府举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是重庆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单位主要承担职能职责为三部分:一是为新桥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服务、新生儿及孕产妇管理、慢病管理;二是为新桥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含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三是其他职能职责:作为重庆市首家军民共建示范基地,本单位致力于打造和平时期的军民共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基地,打造战时住院病员(地方住院病人)疏散基地和伤员(战伤人员)康复基地,同时本单位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事宜等。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设机构总体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由业务科室:全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预防保健科构成;第二部分是行政后勤机构设置,包含综合办、医护管理科、医保办、财务科、总务科、社区部。本单位实行部门预算体制。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纳入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核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721.32万元,支出总计2,721.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33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2021年5月本单位完成双院区布局建设,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医疗收入及药品收入增加453.30万元;财政补助拨款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25万元,其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1.1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325.18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拨款228.00万元。支出主要原因是2021年院区布局优化升级,新增职工13人,职工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252.76万元、材料成本费增加71.07万元、设备购置及维修费用增加36.37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72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33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完成双院区布局建设,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辖区就诊覆盖面积、服务人群增加,医疗事业收入及药品收入增加453.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9.91万元,占40.4%;事业收入1,618.11万元,占59.5%;其他收入3.30万元,占0.1%。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688.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05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2021年院区布局优化升级,新增职工13人,职工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252.76万元、材料成本费增加71.07万元、设备购置及维修费用增加3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3.51万元,占80.5%;项目支出524.99万元,占19.5%;此外,结余分配32.82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无结转和结余,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了结余分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9.9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4.25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2021年重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拨款减少79.26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持平,无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25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2021年重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拨款减少79.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7.56万元,增长503.2%,主要原因是专项补助及项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统计,其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拨款336.32万元、上桥院区工程款228.00万元、基层卫生综合改革163.00万元。此外,本年度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25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2021年重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拨款减少79.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7.56万元,增长503.2%。主要原因是专项补助及项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统计,其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拨款336.32万元、上桥院区工程款228.00万元、基层卫生综合改革163.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已支付完,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60万元,占2%,年初预算与决算数据相等。
(2)卫生健康支出838.79万元,占7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8.04万元,增长421.8%,主要原因是专项补助及项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统计,其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拨款336.32万元、基层卫生综合改革163.0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39.52万元,占2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上桥院区中央基建投资经费拨款228.00万元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7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在编人员1人,增人增资经费拨款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编员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0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9.79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业务用房租赁费减少215.58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使用财政资金支付“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减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日常公务车运行费用无财政拨款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减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按照2021年度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为基层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与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2021年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8%。政府采购主要用于业务科室发展所需的专用设备及通用设备:彩色超声设备、中频治疗仪、生物安全柜、C13呼气试验仪、空调、厨房设备,以及院区文化氛围建设、宣传制作、救护车加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600.28万元。从自评结果来看,各项目资金按进度使用,项目工作均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2021年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区卫健委总体要求,我中心积极落实国家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基本公卫的知晓率与满意度,提高重点人群的规范化管理率,重点落实以两病为主的家庭医生有效签约服务率。2021年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325.18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5.18万元,预算完成率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年累计新建及更新居民健康档案15,731份;全年孕产妇首次建册14人,产后访视178人,收集信息及转1,865人次;全年一类疫苗接种6,497针次,二类疫苗接种10,934针次,新冠疫苗接种91,080 针次;0—6岁儿童健康管理4,197人次,其中新生儿家庭访视(出院后一周)177人次;慢病高血压规范管理4,490人,随访和分类干预47,519人次,免费健康体检1,575人次;糖尿病规范管理2,097人,随访和分类干预15,112人次,免费健康体检473人次;老年人健康管理5,688人,免费健康体检5,688人次;严重精神病障碍管理116人,随访和分类干预678人次,健康体检83人次;结核病患者管理6人,可疑患者推介转诊到位6例,随访和分类干预95人次;全年健康讲座22次,公众咨询活动12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37例,卫生监督协管巡查482家;年末中医药健康管理5,401人次,65岁以上老年人体质辨识5,401人,全年家庭医生签约3,218人,其中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10户。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重庆市坪坝区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自评总分(分) |
100.00 | |||||||||||||
主管部门 |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庆65225662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325.18 |
325.18 |
325.18 |
100.00% |
10.00 | |||||||||||
其中:①部门预算 |
325.18 |
325.18 |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
325.18 |
100.00% |
/ |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
来源单位 |
|
金额 |
0 |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
0 |
|
/ | ||||||||
年度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积极开展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提高辖区居民对基本公卫的知晓率与满意度;重点人群的规范化管理和签约服务率较2020年有新的提升。 |
与年初绩效目标一致,无调整 |
以优异成绩通过2021年度基本公卫服务绩效评估考核 | ||||||||||||||
指标 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核心指标(是/否)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 |
≥ |
70% |
70% |
70% |
100% |
是 |
10 |
10 | |||||||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 |
≥ |
90% |
90% |
90% |
100% |
是 |
10 |
10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
≥ |
85% |
85% |
85% |
100% |
是 |
5 |
5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
% |
≥ |
90% |
90% |
90% |
100% |
是 |
5 |
5 | |||||||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率 |
% |
≥ |
85% |
85% |
85% |
100% |
是 |
5 |
5 | |||||||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是 |
5 |
5 | |||||||
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 |
% |
≥ |
70% |
70% |
70% |
100% |
是 |
10 |
10 | |||||||
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是 |
10 |
10 | |||||||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 |
≥ |
45% |
45% |
45% |
100% |
是 |
5 |
5 |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 |
95% |
95% |
95% |
100% |
是 |
5 |
5 |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 |
70% |
70% |
70% |
100% |
是 |
10 |
10 | |||||||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 |
70% |
70% |
70% |
100% |
是 |
10 |
1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 |||||||||||||||
2.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专项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完成情况良好。为满足辖区居民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我中心2020年租赁业务用房(原煤科院招待所)3,742.88平方米。该房屋属于老旧小区,房屋无电梯,室内外装修、消防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不符合医院使用要求,需要按照标准进行改建。2020年10月通过沙坪坝区公共交易中心公开竞标采购上桥院区装修改建工程项目,该项目重庆新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改建工程工期4个月,工程造价391.05万元。项目于2021年4月25日按时交付使用。项目建设过程中,立项依据充分合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与资金管理办法相符,专项资金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该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动态管理,现已结项。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 |
自评总分(分) |
100.00 | ||||||||
主管部门 |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庆65225662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228.00 |
228.00 |
228.00 |
100.00% |
10.00 | ||||||
其中:①部门预算 |
228.00 |
228.00 |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
228.00 |
100.00% |
/ |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
来源单位 |
|
金额 |
0 |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
0 |
|
/ | |||
年度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装修改建工程符合国家医院建设现行标准,质量验收合格,大幅度提高辖区居民就医便利程度及满意度。工程总造价不超过430万元。 |
与年初绩效目标一致,无调整 |
2021年3月工程主体完工,4月底交付使用,2021年支付装修改建工程款228.00万元。该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动态管理,现已结项。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核心指标(是/否)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
装修(改造)面积 |
平方米 |
≥ |
3742 |
3742 |
3742 |
100% |
是 |
10 |
10.00 | ||
装修(改造)周期 |
月 |
≤ |
4 |
4 |
4 |
100% |
否 |
10 |
10.00 | ||
装修(改造)单位成本 |
元/平方米 |
≤ |
1045 |
1045 |
1045 |
100% |
是 |
20 |
20.00 | ||
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是 |
15 |
15.00 | ||
预期使用人数 |
人 |
≥ |
100 |
100 |
100 |
100% |
否 |
10 |
10.00 | ||
质量验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否 |
15 |
15.00 | ||
使用者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否 |
10 |
10.0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 ||||||||||
3.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
2021年中心收到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3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项目资金无结余。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项,有完整的审核程序和流程,项目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财务核算和资金使用审批符合财经管理制度。我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将基药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日常责任科室月绩效考核中,中心基药占比为70.56%,政策惠及辖区4.9万居民,为辖区居民提供了价格低廉的基本药物,大幅降低了就医患者的医疗费用。中心药事管理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记录完善。2021年共召开药事管理会议4次,每月通报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对药品实施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及公示并纳入绩效考核。2021年我中心国基药品种数223种,国基药占比70.56%,全年采购药品247.59万元,其中基药162.94万元,基药采购金额占比为65.81%。基药覆盖率70.56%,达到基药品种不低于60%的比例。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
自评总分(分) |
100.00 | ||||||||
主管部门 |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庆65225662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33.00 |
33.00 |
33.00 |
100.00% |
10.00 | ||||||
其中:①部门预算 |
33.00 |
33.00 |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
33.00 |
100.00% |
/ |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
来源单位 |
|
金额 |
0 |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
0 |
|
/ | |||
年度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基药统一在市药交所平台采购,限时汇款,执行“零差率”销售。 |
无 |
基药占比70.56%,大幅度降低辖区居民医疗支出;基药采购统一在市药交所平台完成,采购流程清晰,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核心指标(是/否)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
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 |
% |
≥ |
100 |
100 |
33 |
100% |
是 |
20 |
20.00 | ||
补助政策知晓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是 |
10 |
10.00 | ||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
% |
≥ |
50 |
50 |
70.56 |
100% |
是 |
30 |
30.00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占比 |
% |
≥ |
60 |
60 |
65.81 |
100% |
是 |
30 |
30.0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 ||||||||||
(三)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2021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四)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已完成2021年度绩效目标。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2021年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人:023-6522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