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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加强全区控烟工作的通知
来源: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1-09-27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管委会,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推进实施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之控烟行动,加快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步伐,持续加强全区控烟工作进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推动《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顺利施行。建成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落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执法。

(二)无烟党政机关覆盖率达100%,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达100%;中小学校无烟学校建设率达100%,鼓励幼儿园和高校积极建设无烟学校,积极组织建设无烟家庭建设。

(三)建立控烟常态化宣传模式,各单位全年分别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常态化控烟宣传方式不少于3种。

(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戒烟门诊开设率达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戒烟咨询和转介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控烟条例》

1.各监管责任部门按照《控烟条例》划分的责任区域,落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执法,区爱卫办组织各部门开展一次控烟执法联合行动,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一批违法案例,宣传一批先进典型,营造公众参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社会氛围。

2.全区开展《控烟条例》实施情况分析评估,为制定控烟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无烟环境建设

1.无烟党政机关覆盖率达到100%,未建设的单位积极申报,按照《无烟党政机关标准》(附件2)开展相关工作,年底前验收。已建成的无烟党政机关要积极申报区级“无烟党政机关示范单位”,验收通过后再申报重庆市“无烟党政机关示范单位”。2021年申报市级“无烟党政机关示范单位”名单见附件1,积极开展控烟工作,迎接市级督导。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范围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已建设无烟党政机关的单位要持续巩固建设成果,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控烟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入口处、会议室、接待室、走廊、楼梯、电梯、厕所等处禁烟标识,室内全面禁烟,不得摆放烟具,不得有烟蒂及吸烟行为。控烟监督员履职尽责,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公职人员要带头不吸烟,积极宣传控烟。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定期对工作人员吸烟状况进行调查,积极营造健康、清洁、无烟的良好工作环境。

2.无烟卫生健康机构(包括民营医院)覆盖率达100%,未建设无烟卫生健康机构的单位尽快完成申报,并按照《无烟卫生健康机构标准》(附件3),建立和执行控烟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完善张贴禁烟标识,加大控烟监督劝阻力度,区爱卫办年底将结合各次明察暗访结果进行综合评分。已成功建设无烟卫生健康机构的单位持续巩固建设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区爱卫办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

3.中小学校建设无烟学校覆盖率100%,11月20日前区教委按照《无烟学校标准》(附件4)对全区中小学进行评分,并将全区中小学校建设情况上报给区爱卫办,区爱卫办年底将对全区学校进行抽查复核。区教委要督导各校通过健康教育课、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形式,传播烟草危害知识;通过发放宣传单、告家长书、家长会等形式,让家长共同参与学校控烟。同时,各学校要完善控烟工作制度和张贴禁烟标识,定期开展控烟巡查,检查校园有无烟头、有无人员吸烟,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中,建立长效控烟工作机制。

4.创新开展无烟家庭建设(标准详见附件5),依托健康家庭,持续建设健康文明的无烟家庭。积极开展“寻找家庭健康守门人”、“健康教育进家庭”等无烟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全体家庭成员参与无烟家庭建设的热情和创造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平台,积极推动属地无烟家庭建设,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主动帮助有需要的家庭获取专业戒烟服务。区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监督引导作用,组织动员妇女群众带动无烟家庭建设,推动无烟理念融入家庭教育。区计生协要主动发挥协会基层组织和工作者、会员及志愿者作用,从促进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出发,以保护孕妇和儿童健康为突破口,带动育龄人群家庭参与,倡导家庭成员相互关爱,养成健康行为,建设健康无烟家庭。

(四)加大控烟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以《控烟条例》、烟草危害、科学戒烟为重点,推进控烟宣传常态化。除通过张贴控烟宣传海报,设置控烟宣传栏,发放控烟小手册、宣传单、折页等方式宣传控烟,还要利用广播电台、电视、报刊、手机短信、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宣传平台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维度,扩大宣传覆盖面,让烟民认识到吸烟的危害性。

(五)推进戒烟门诊建设

1.全区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将询问患者吸烟史纳入到日常的门诊问诊中,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

2.打造区人民医院为戒烟门诊培训基地。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照《戒烟门诊建设标准》(详见附件6)开设戒烟门诊,加强戒烟门诊管理与培训,确保戒烟门诊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控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建立本单位控烟组织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保障机制,确保控烟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管理到位。

(二)强化控烟培训

区级组织各单位控烟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专题培训,提高各级控烟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各镇街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属地辖区、下属或监管社会单位开展控烟工作部署和培训。医疗机构开展院内控烟知识培训和戒烟门诊技能培训。

(三)加强督导考核

区健康办、区爱卫办将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各镇街、行业主管部门每半年至少对其下属单位进行1次督导考核,确保控烟工作落实到位。结合区爱卫办委托第三方公司控烟暗访结果、督查情况、无烟环境建设情况,汇总后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评分。

四、联系方式

区爱卫办:陈丽莎,65368153;

区疾控中心:秦玉花,65462568,邮箱:407173713@qq.com。


附件:1.重庆市“无烟党政机关示范单位”申报名单

            2.无烟党政机关标准

            3.无烟卫生健康机构标准

            4.无烟学校标准

            5.无烟家庭建设标准

            6.戒烟门诊建设标准


沙坪坝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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