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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0092906301/2023-00281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文化旅游委 生成日期: 2023-09-26 发布日期: 2023-09-26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旅游景区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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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旅游景区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9-26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旅游景区事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歌乐山旅游景区维护工作,完善旅游景区内游客接待功能并提供相关服务。承担歌乐山旅游景区范围内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及治理、森林防火、森林抚育及造林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歌乐山旅游景区事务中心设综合部及事务部两个部门:综合部负责景区事务中心人事、财务,办公室日常事务,游客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及讲解等后勤保障服务。事务部负责景区事务中心工程项目建设维修,森林公园物业管理,安全及森林防火,各项创建活动等公园事务性工作。

(三)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的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30.12万元,支出总计630.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6.01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相较上年,2022年减少了歌乐山森林公园索道上下站房整治工程、森林防火站房建设工程、烟云亭危岩整治工程等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3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6.01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相较上年,2022年减少了歌乐山森林公园索道上下站房整治工程、森林防火站房建设工程、烟云亭危岩整治工程等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0.1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30.1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86.01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相较上年,2022年减少了歌乐山森林公园索道上下站房整治工程、森林防火站房建设工程、烟云亭危岩整治工程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04.14万元,占32.4%;项目支出425.98万元,占67.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0.1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6.01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歌乐山森林公园索道上下站房整治工程、森林防火站房建设工程、烟云亭危岩整治工程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6.01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歌乐山森林公园索道上下站房整治工程、森林防火站房建设工程、烟云亭危岩整治工程等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9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在职人员超额绩效未做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6.01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歌乐山森林公园索道上下站房整治工程、森林防火站房建设工程、烟云亭危岩整治工程等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9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在职人员超额绩效未做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1.33万元,占8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5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超额绩效未做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41万元,占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1万元,增长71.2%,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未做年初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12.18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入职职工的社保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9.20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5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入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2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相较上年有所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65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办公经费,加强公务车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能耗及运行维护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车管理,合理调度公务用车,减少了公务车使用频率。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车进行了一次全面维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车辆保险,燃油费,停车洗车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尽量减少了使用公务车的频率。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车进行了一次全面维修。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会议费和培训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1.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主要用于采购物业管理服务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由部门统一开展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江雨静 023-65505608。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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