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统计局机构职能(2024年版)

一、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区性的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区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区情区力,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政策、计划、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调查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对建设单位新开工的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统计登记。

(三)根据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要求,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调查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基本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全区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批全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管理全区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五)搜集、汇总、整理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咨询或委托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管理、协调统计信息经营活动,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负责全区社会经济信息抽样调查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区各街道、镇(园区)统计网络。

(八)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九)定期考核评价全区各街道、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十)指导各街道、镇(园区)、各部门、各直报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加强统计教育、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书刊发行等工作。开展统计科学和统计工作的地区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上级统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政务信息、后勤服务及财务等工作;协助街镇管理专兼职统计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参与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组织制定全区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负责有关统计调查的数据处理、统计数据资源管理和统计数据及信息系统安全;指导街镇统计信息化建设;组织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综合核算统计科:负责综合、核算、科技社会、劳动工资、人口就业、农业等各项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承担地区生产总值的年度和季度核算;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警,并综合考核评价全区经济发展状况;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和编印统计年鉴、统计月度手册;整理、核定、管理、发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对外提供有关综合数据;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咨询或委托调查;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管理、协调统计信息经营活动,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负责全区经济社会信息抽样调查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参与对各街镇(园区)、区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指导各街镇(园区)、各部门的综合统计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贸易投资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及内资、外资、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建设单位新开工的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统计登记;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开展统计分析。

工交能源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能源、高技术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交通、邮电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评估;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的考核评价工作;配合开展重庆市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考核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开展统计分析。

普查科:拟定普查方案;负责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负责普查资料的综合开发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等工作;对辖区内各单位、组织进行统计登记、年审;制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辖区内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管理部门制定的调查统计表;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开展统计分析等。

法规科(执法科):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调查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负责复议、诉讼、听证等法律事务。

社会经济调查队:  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产量、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贫困监测、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制度,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开展统计分析。

服务业调查中心:组织实施全市有关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服务业的统计工作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开展统计分析。

三、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区级机关大楼10楼)

邮编:400038

办公电话:023-65368194

Copyright © www.cqsp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19004061号-1 联系我们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086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65368559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