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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MB17294428/2023-00122 信息分类名称: 其他/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3-09-26 发布日期: 2023-09-26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9-26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配合上级部门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按要求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产业发展。

11.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配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12.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镇街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13.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承担生态环境科技科普工作,组织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承担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与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设下列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规划和污染防治科、法制宣教科、水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固废辐射科和行政审批科。下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生态环境监测站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生态环境监测站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局(机关本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256.83万元,支出总计3,256.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36.93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精简办公费用。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25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36.93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精简办公费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6.8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256.8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736.93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精简办公费用。其中:基本支出1,981.59万元,占60.8%;项目支出1,275.24万元,占39.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56.8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36.93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精简办公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36.93万元,下降4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6.41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精简办公费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36.93万元,下降4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6.41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精简办公费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9.94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65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88.62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3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相关支出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2,497.54万元,占7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32.65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精简办公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280.74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53万元,增长24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导致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1.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8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费、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0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31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相应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63万元,下降51.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3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通过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等措施压减支出,年度实际支出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7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巡查、现场执法、监测采样、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3万元,下降50.8%,主要原因是通过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等措施压减支出,年度实际支出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7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通过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等措施压减支出,年度实际支出小。

公务接待费0.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工作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83.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6万元,下降72.2%,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二是将公务接待与日常工作用餐进行了区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6.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2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2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的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主要用于采购大气、土壤环境监测设备等货物,采购大气网格化监控平台建设及运维、水质自动监测微型站点建设及运维等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271.8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整体自评

项目 编码

50010600022P000065

自评  总分

93.2



项目主管部门

601-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财政归口处室

011-经建科

部门  联系人

文娅

联系 电话

65305265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75005375.67

101348315.84

32568315.84




其中:财政拨款

75005375.67

101348315.84

32568315.84

32

10

3.2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

完成情况

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现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具体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对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进行督查;依照职责,具体负责环境督查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监督生态保护和生态区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生态区有关政策,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辖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大气环境状况,严控PM2.5和臭氧污染,开展大气污染精准溯源工作,人工走航100余次形成“重点区域污染源八方位分布图”,梳理工业企业等773个涉气单位形成大气污染源“数据库”,环境空气质量达标303天,PM2.5超标天数同比减少8天。水环境状况,嘉陵江梁沱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2类,梁滩河西西桥出境断面水质均值保持IV类,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土壤环境,累计完成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16个,完成污染地块治理修复4个,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成51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监测,保障辖区辐射环境安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环境噪声均达标,公众满意度达80%以上。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 权重

指标 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补充应急物资

2

2

0

100

10

10




购置环境监测等专业设备

49

49

0

100

10

10




环境监测数据

10000

10000

0

100

10

10




环境行政处罚次数

50

52

0

100

5

5




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嘉陵江沙区段水质达标

3

3

0

100

10

10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0

309

0

100

10

10




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环境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

100

100

0

100

10

10




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

%

80

90

0

100

10

10




单位项目绩效评价完成率

%

100

100

0

100

5

5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2022年我部门对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30.4万元,执行率100%,自评总分100分,完成了路检机动车数量11300次,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300天,重点地区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评估数量4个,监管监控全区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污染源。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

项目编码

50010621T000000033803

自评总分

100



项目主管部门

601-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财政归口处室

011-经建科

部门联系人

曾艳

联系  电话

65305265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4954200

3303999.85

3303999.85




其中:财政拨款

4954200

3303999.85

3303999.85

100

10

1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开展大气污染巡查、加油站抽检、机动车路检、重污染天气防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土壤污染地块管控、辐射放射污染监管等业务工作。通过对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污染源监管监控,促进水质稳定达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开展大气污染巡查、加油站抽检、机动车路检、重污染天气防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土壤污染地块管控、辐射放射污染监管等业务工作。监管监控全区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污染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工作组、专家组现场检查指导人次

人次

12

12

0

100

5

5




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抽测数量

%

20

20

0

100

5

5




路检机动车数量

11300

11300

0

100

5

5




重点地区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评估数量

4

4

0

100

10

10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0

300

0

100

30

30




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0

100

30

30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90

0

100

5

5




(2)生态保护法制宣教与执法监督。2022年我部门对生态保护法制宣教与执法监督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82.05万元,执行率100%,自评总分100分,完成了环保行政处罚执法次数50次,环境监测数量10000次,开展环保行政处罚执法67次,开展法律顾问服务39次,补充环境应急物资4批,开展应急演练1次,开展65环境日等生态文明宣传活动6次,开展培训1次,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生态保护法制宣教与执法监督

项目编码

50010621T000000039876

自评总分

100



项目主管部门

601-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财政归口处室

011-经建科

部门联系人

曾艳

联系  电话

65305265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3120000

1820453.96

1820453.96




其中:财政拨款

3120000

1820453.96

1820453.96

100

10

1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生态保护法制宣传、执法监督、生态保护监督监测


完成生态保护法制宣传、执法监督、生态保护监督性监测工作。开展环保行政处罚执法67次,开展法律顾问服务39次,补充环境应急物资4批,开展应急演练1次,开展65环境日等生态文明宣传活动6次,开展培训1次,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补充应急物资

2

2

0

100

10

10




法律顾问服务开展次数

31

31

0

100

5

5




环保行政处罚执法次数

50

50

0

100

10

10




环保宣传品设计、制作、发放数量

20

20

0

100

10

10




环境监测数量

10000

10000

0

100

10

10




开展环保社会宣传活动场次

6

6

0

100

5

5




培训(参会)人次

人次

500

500

0

100

5

5




生态环境督查

15

15

0

100

10

10




开展应急演练

1

1

0

100

5

5




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

80

80

0

100

20

20




(3)梁滩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2年我部门对梁滩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36.45万元,执行率100%,自评总分100分,完成了梁滩河沙坪坝区段流域干流、支流入河排污口数据采集,摸清底数人工排查排污口。开展三级溯源,明确各个排污口的污水排放情况并制定整治方案。开展排污口的日常巡查工作,统计全年入河排污口排污量。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梁滩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项目编码

50010622T000000124250

自评总分

100



项目主管部门

601-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财政归口处室

011-经建科

部门联系人

曾艳

联系  电话

65305265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500000

1364536.45

1364536.45




其中:财政拨款

500000

1364536.45

1364536.45

100

10

1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梁滩河沙坪坝区段流域干流、支流入河排污口进行采集数据,人工排查,全面摸清排污口底数。结合前期入河排污口的排查结果,开展三级溯源,明确各个排污口的污水排放情况并制定整治方案。定期开展排污口的日常巡查工作,统计全年入河排污口排污量的概况。


1、完成梁滩河沙坪坝区段流域干流、支流入河排污口数据采集,2、人工排查排污口,摸清底数。3、开展三级溯源,明确各个排污口的污水排放情况并制定整治方案。4、开展排污口的日常巡查工作,统计全年入河排污口排污量。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编制整治方案

1

1

0

100

20

20




入河排污口溯源

1

1

0

100

20

20




梁滩河全流域排查

100

100

0

100

30

30




公众环境满意度

80

85

0

100

20

2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2年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2年我部门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了资金使用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等主要问题。提出在资金使用合理规范的同时,注重绩效的重要性,明确绩效目标,将绩效管理贯穿整个工作的开展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区财政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周娅迪023-6530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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