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返回主网站 繁体版
索引号: 11500106MB17294428/2020-00796 信息分类名称: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0-10-30 发布日期: 2020-10-30
名称: 沙坪坝组团双碑 A15-1/04、A15-2/04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文号: 主题词:
沙坪坝组团双碑 A15-1/04、A15-2/04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0-10-30

2014年起碎石加工A15-1/04、A15-2/04 地块,位于沙坪坝区井口镇二塘村,占地面积为 67793.6平方米。调查地块在 1980年-2007年为井口农场及林地,2008年初-2012年底地块北部及中部部分区域回填龙润尚城小区、宏城名都小区和双碑隧道的挖方填土,厂碎石成品堆放区,温纳驾校训练基地、预制件厂、青石板加工厂陆续在地块内生产,2016年地块所有权归重庆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有。

截止到采样结束时,地块内大部分区域为荒地,部分区域被附近居民开垦为菜地,预制件厂区域遗留少量废弃水泥管道,碎石加工厂在地块南部区域堆放部分筛分物料,青石板加工厂仍在进行生产。A15-1/04地块已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A15-2/04地块以规划为公园绿地本次调查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本次评估在场地内共布设了31个土壤监测点位、包括6个剖面样点位,共采集了50个土壤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以及有机农药。

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需求,无需进入下一阶段调查。

Copyright © www.cqsp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19004061号-1 联系我们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086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65368559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