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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第十五届第四次会议第140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5-04-09

渝碚路街道委员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沙坪坝区芭蕉沟全流域水域开展治理的建议》(第140号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研究部署,3月18日,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渝碚路街道、童家桥街道、歌乐山街道等单位开展现场踏勘,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分析,芭蕉沟上游来水经四川外国语大学后水质超地表水V类。经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成立专门治理领导小组事宜。芭蕉沟是清水溪支流,按照《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由清水溪河长单位区住建委统筹责任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区域联防联控、部门协同联动;区住建委统筹实施清水绿岸工程,负责清水溪水质提升。芭蕉沟镇街级河长单位覃家岗街道、歌乐山街道、渝培路街道、童家桥街道负责组织落实属地范围内河段管理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河流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二是关于金松岩涵洞清淤事宜。经区农业农村委依据专业评估结果确认,该涵洞当前行洪能力符合标准要求,暂不纳入近期治理计划,后续将结合流域情况动态调整清淤工作。三是关于沿线排污管网全面检查维修事宜。区住建委前期多次组织区滨建司、三峡项目公司、四川外国语大学、原部队111团等单位开展芭蕉沟流域排水管网排查工作,排查发现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航天科工金美通信公司、光华阳光水城等单位4处雨污混排问题,已督促解决西南政法大学、航天科工金美通信公司、光华阳光水城等3处混排溢流问题,剩余1处为四川外国语大学雨污混排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中。四是关于裸露河道封闭处理事宜根据《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填堵、封盖集水面积超过两平方公里的河道”之规定,芭蕉沟流域面积达5.64平方公里,相关工程需严格遵循法规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芭蕉沟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一是积极督促四川外国语大学加快推进校区雨污混排问题整治工作,要求建立临排措施防止污水入河影响芭蕉沟水质。二是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加强对上级资金政策的研究学习,争取各领域专项资金支持,推动芭蕉沟流域治理工作。三是持续贯彻落实“河长制”,督促各级河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巡河频次,重点针对河道垃圾、非法排污等突出问题开展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开展现场处置并报告相关部门。四是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的闭环管理,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会同责任主体制定有针对性、可行性、及时性的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问题排查效率与处置能力,全面提升芭蕉沟水环境质量。

此答复函已经潘吉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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