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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第一次会议第5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来源: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2-03-10

胡德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委托执法下放有关环境行政执法权,有效高效治理游击型“散乱污”企业的提案》(第56号)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区司法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建议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和数量不足但很难解决的客观情况下,通过委托执法,将“对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行政处罚”和“对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行政处罚”等两项行政处罚权限下放给镇街,从而有效高效地治理游击型“散乱污”企业违法入驻问题。

近年来,针对游击型“散乱污”企业违法入驻问题,我区主要采取两项措施进行防控。一是开展拆违攻坚整治。针对“散乱污”企业租用的厂房大多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现状,将“散乱污”企业整治和“两违”整治紧密联动。2018年以来,共整治歌乐山区域违法建筑3892处,面积265.15万平方米,有效消除“散乱污”企业寄生土壤。二是协调联动整治。强化部门联动,按照“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模式,生态环境、经济信息、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及镇街开展联合执法,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精准问责,进一步形成震慑效应。2018年以来,开展街道--社三级巡查3万余次,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取到了良好效果。

依法委托镇街执法,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为充分发挥镇街熟悉辖区优势,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合力,2020年以来,区生态环境局结合区情和镇街实际,与全区22个镇街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见附件1),受委托单位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协助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明确了受委托单位可以以委托单位名义对其辖区内19项行政执法事项(见附件2)实施行政执法。开展委托执法以来,各镇街积极作为,有力的支持促进了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年,镇街立案查处案件15件,处罚金额34.03万元。

目前,区司法局正在牵头梳理汇总形成全区拟下放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按程序上报,待全市行政执法乡镇事权目录清单发布后正式实施。对于您提出的“对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行政处罚”和“对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行政处罚”等两项行政处罚权限,区生态环境局已作为拟下放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内容报送,下一步,待全市行政执法乡镇事权目录清单发布后正式推进实施。

此复函已经区生态环境局局长犹元波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信息办和区政府办督查室。


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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