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729H/2026-00011 | 信息分类名称: | 司法/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6-02-06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 文号: | 主题词: |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道、镇(园区)、各部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管理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监督管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行政复议协调工作;负责拟定全区规范性文件;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内设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政治部、办公室、执法监督科、法制审核科、社区矫正局、复议应诉科、普法科、促进法治科、法律事务科10个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37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8.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4.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74.34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98.7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37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88.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6.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万元,住房保障54.1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4.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4.3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8.7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8.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8.99万元,比2025年减少2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9万元,比2025年增加74.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78.9万元,比2025年减少98.77万元,主要原因是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完成、工作常态化,需要资金减少。
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本级)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7.16万元,比2025年增加0.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0;公务接待费2.49万元,比2025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4万元,比2025年减少3.8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4.83万元,比2025年增加4.83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公务用车购置尾款。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7.62万元,比上年减少17.17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2. 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0万元。
3.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78.9万元。
5.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4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委托业务费:指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郑瑶 联系方式:023-65265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