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机构职能(2024年版)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行政裁决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统筹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区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关法律事务。负责区司法局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

(三)负责拟定全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政府以及各镇街、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等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政治部。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按相关规定开展的表彰奖励、内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统战、共青团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纪检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全局性重要文件文稿起草、重大调研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应急处突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警车管理工作。承担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外事等工作。统筹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综合目标考核。统筹外宣及舆情管理工作。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和行政执法争议。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行政裁决工作。统筹、承办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承担、参与全区的有关深化改革工作。

负责拟定全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工作。承担对区政府各镇街、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组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区政府、各镇街、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请求。承办国家法律、法规、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草案意见征求和反馈工作。承办区政府协议(合同)、重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承担部分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行政复议应诉科。承办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及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区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国家赔偿工作及相关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协调、行政裁决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区级部门普法责任制工作,指导、监督政府各镇街、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实施区级层面大型普法活动。指导、监督、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政府各镇街、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八)法律事务科。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公证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工作。负责对设立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执业人员的行政审批初审及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区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关法律事务。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具体管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法律从业机构和人员投诉、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等相关工作。

(九)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承担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的管理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址: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103-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400038

电话:023-6536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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