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729H/2026-00014 | 信息分类名称: | 司法/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6-02-11 | 发布日期: | 2026-02-11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关于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涉外法律服务团的公告 | ||||
| 文号: | 主题词: | ||||
为深入贯彻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战略部署,发挥法治对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法务区,整合全区优质涉外法律服务资源,为通道沿线企业跨境贸易投资、纠纷化解等提供法治支撑,经研究,决定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涉外法律服务团,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成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建目标
以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为核心,聚焦东盟、中亚、欧洲等沿线国家和地区,整合律师、公证、仲裁等涉外法律服务力量,打造政治过硬、专业精湛、通晓国际规则的复合型队伍。通过全流程、一站式、定制化服务,助力企业防范跨境法律风险、提升合规经营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沿线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内陆开放法治服务高地。
二、服务范围
1.为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企业、园区、政府部门及相关市场主体提供跨境投资、跨境贸易、国际物流、涉外知识产权等领域法律咨询、风险评估服务;
2.参与涉外合同审查、起草、谈判,提供跨境交易法律合规意见,协助搭建海外经营法律架构;
3.提供涉外公证、国际商事调解、仲裁代理、涉外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构建“调解+仲裁+诉讼”多元涉外纠纷解决机制;
4.开展涉外法治宣传、合规培训、政策解读,编制涉外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提升市场主体涉外法治素养;
5.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涉外法治建设研究、政策制定、规则对接,协助搭建与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司法机构、仲裁机构的交流合作机制;
6.承担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涉外法律服务事项。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重庆市范围内执业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商事调解员等专业人员,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涉外法律研究专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驻渝代表机构专业人员等。
人数:预计50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
2.热爱涉外法律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协作精神,能够积极参与服务团各项工作;
3.具备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熟悉涉外法律业务,掌握国际经贸规则、跨境法律实务,具备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执业或研究经历,有涉外法律服务成功案例者优先;有西部陆海新通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服务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能够保障参与服务团公益服务、专项服务、交流培训等工作时间;
6.五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处分。
四、成员权利与义务
(一)成员权利
1.以服务团成员身份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获得相关工作支持和保障;
2.优先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涉外法治培训、业务交流、国际合作研讨等活动,优先推荐参加市级、国家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项目;
3.优先获取西部陆海新通道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信息,优先承接区司法局、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有商事调解中心推送的涉外法律服务业务;
4.优先参与涉外法治研究、政策制定、案例编撰等工作,相关研究成果可优先推荐发表、推广;
5.工作表现突出者,纳入沙坪坝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予以通报表扬、典型宣传,并推荐参评各级先进表彰。
(二)成员义务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积极履行服务职责,按时完成区司法局及服务团交办的各项法律服务任务,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3.主动参与服务团组织的法治宣传、培训研讨、公益服务、交流合作等活动;
4.及时总结涉外法律服务经验,报送典型案例、工作信息,助力服务团专业能力提升和品牌建设;
5.配合区司法局及服务团管理,定期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工作考核和监督。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西部陆海新通道涉外法律服务团成员报名表(2026年)》(见附件),由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材料:报名表、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能力证明、涉外法律服务案例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
报名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打包命名为“姓名+单位+涉外法律服务团报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联系人:李森、侯旺林联系电话:023-65368113
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2777935616@qq.com
(三)资格审核
区司法局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核实报名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结合专业领域、执业经历、业务能力等确定初审名单。
(四)综合评审
区司法局组建评审小组,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考察专业能力、涉外经验、服务意愿等,择优拟定服务团成员名单。
(五)公示聘任
拟定成员名单在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官网、区司法局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聘任为西部陆海新通道涉外法律服务团成员,颁发聘书,纳入人才库管理,聘期3年。
六、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