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729H/2025-00024 | 信息分类名称: | 司法/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8-01 | 发布日期: | 2025-08-01 |
名称: | 关于自主申报沙坪坝区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的公告 | ||||
文号: | 主题词: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工作要求,推进涉企行政检查减量化,重庆市沙坪坝区制定《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对符合认定条件并承诺合规经营的辖区企业按照规定程序纳入“白名单”动态管理,实行“无事不扰”监管举措,原则上在2年有效期内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现就申报沙坪坝区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生产经营场所在沙坪坝区的企业。重点围绕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相关企业先行先试。
二、申报条件
自主申报“白名单”的企业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状态正常,诚信经营,依法缴纳各种税费,重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A级;
(二)近三年未被任何行政机关给予较重行政处罚或被行政强制执行;
(三)近三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质量事故、生态环境污染事件、网络安全事件、职业病危害事故等;
(四)近三年未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出现较大负面舆情、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
(五)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重庆沙坪坝)等无不良记录;
(六)非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其他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企业。
对于经济效益较好、发展前景较好、产业带动能力较强或者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企业,经会商联审确认并通过合规综合体检,可纳入“白名单”管理。
三、申报程序
自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于2025年8月1日至8月15日向区司法局提交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申报表、企业合规经营承诺书盖章版扫描件(详见附件1—2),逾期不再受理。区司法局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联审、开展合规体检、面向社会公示、报请区政府批准后,正式对外发布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
提交邮箱:spbsfjzfjdk@163.com。
咨询电话:023-65368575。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自贸大厦17楼。
四、注意事项
严禁申报单位弄虚作假、虚报材料。一经发现,“白名单”制度试行期内取消申报资格。
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