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送达公告(李红)
来源:区司法局
日期:2025-12-18
李红:
中建五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不服,向我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府已于2025年9月29日受理。经审查,你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或者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府决定通知你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本机关多次向你致电(电话182****7064),均无人接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沙府行复〔2025〕347号)、《听取当事人意见通知书》、《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沙府行复〔2025〕347号)(以上文书详见附件)。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享通路49号A1栋)领取,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沙府行复〔2025〕347号)
《听取当事人意见通知书》
《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沙府行复〔2025〕347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