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区司法局
日期: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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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某对重庆市沙坪坝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作出的《关于程云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的回复》不服,向我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府已于2025年11月28日受理。经审查,你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或者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府决定通知你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我府于2025年11月28日作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沙府行复〔2025〕426号)和《听取当事人意见通知书》,并使用EMS向你邮寄送达,但两次邮寄均被退回。本机关多次向你致电(电话185****8063),均无人接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沙府行复〔2025〕426号)(详见附件)。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享通路49号A1栋)领取,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沙府行复〔2025〕426号)
《听取当事人意见通知书》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