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通告
来源:区司法局 日期:2022-03-17

近期,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多发频发,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我市少数区县也相继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市司法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优先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因特殊原因确需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请通过电话(023-65368586)进行预约。现场提交材料的申请人须按照有关防疫要求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全程佩戴口罩,并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来自市外的申请人及代理人,还应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三、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申请行政复议的,请在信封或者邮件封套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字样。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天星桥正街103-6号。收件人: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四、申请人咨询行政复议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23-65368586

五、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疫情正在隔离、治疗,或者因交通受限、中断等受疫情影响的原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关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

六、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在行政复议审理期间因前述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或者因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行政复议审理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中止行政复议。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

202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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