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559037736B/2024-00022 | 信息分类名称: |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27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撤销重庆顺应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许可决定书 | ||||
文号: | 沙人社行审 【2023】第270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撤销重庆顺应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许可决定书
日期:2024-01-03
重庆顺应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3年11月23日以告知承诺制,取得人力资源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沙人社行审 ( 2023)第245号。在检查告知承诺履行情况时,发现查证你单位存在以下事实:
未依法履行告知承诺条件:不少于3名具备相应资质的专职
工作人员。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十三条、以及渝人社办〔2021〕174号文件规定。本单位决定撤销你单位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