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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搬迁后的劳动监察管辖问题】我之前在A区上班,现在单位搬到了B区,但是在A区上班时的工资没有付清,我现在要投诉A区上班期间的工资应该向哪个区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来源: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 日期:2020-12-25

答:根据《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项之规定,用人单位搬迁前发生的违法行为,应由用人单位现住所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管辖。因此,您应到单位搬迁后所在地(B区)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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