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98158C/2024-00029 | 信息分类名称: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 生成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万科沙坪坝区沙坪坝组团B分区B21-6-2/03、B21-6-6/04号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文号: | 沙农许可〔2024〕8号 | 主题词: |
重庆峰畔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万科沙坪坝区沙坪坝组团B分区B21-6-2/03、B21-6-6/04号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112-500106-04-05-114697)和《万科沙坪坝区沙坪坝组团B分区B21-6-2/03、B21-6-6/04号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94hm²。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不计列,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306.7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280.0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26.6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11.27万元,临时措施2.34万元,独立费用9.27万元,基本预备费1.3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3695万元(本项目沿用一期工程的施工营地0.25hm²,已缴纳水土保持费。本次计费面积16925平方米)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14.00万元,植物措施费148.97万元,临时措施17.1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委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委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须报我委重新审核。
附件:1.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万科沙坪坝区沙坪坝组团B分区B21-6-2/03、B21-6-6/04号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万科沙坪坝区沙坪坝组团B分区B21-6-2/03、B21-6-6/04号地块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区 |
重庆 |
涉及区 |
/ |
所属区域 |
沙坪坝区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9425.00m2,总建筑面积41690.33m2,总计容面积29568.40m2,建筑密度28.55%,容积率1.52,绿地面积5829.35m2,绿地率30.01%。 |
总投资 (万元) |
55200 | ||||
土建投资 (万元) |
35880 | ||||||
开工时间 |
2023年4月 |
完工时间 |
2025年10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工程占地(hm2) |
1.94 |
永久占地(hm2) |
1.94 |
临时占地(hm2) |
0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19.57 |
1.64 |
/ |
17.93 | ||||
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类型 |
/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94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136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66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B21-6-2/03号地块防治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352m,透水铺装1095m2。 |
主体设计:实土绿化1036.90m2、架空绿化1034.25m2。 |
主体设计:临时排水沟292m。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44m,临时沉沙池1座,防雨布覆盖2500m2。 | ||||
B21-6-6/04号地块防治区 |
主体设计:截水沟47m,雨水管网650m,透水铺装1492m2。 |
主体设计:实土绿化3173.46m2,架空绿化584.74m2。 |
主体设计:临时排水沟520m,临时沉沙池1座,防雨布覆盖1000m2。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1000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114.00 方案新增:0.00 |
主体设计:148.97 方案新增:0.00 |
主体设计:17.10 方案新增:2.34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306.70 (新增26.63) |
独立费用(万元) |
9.27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11.27 | ||||
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信息 |
项目代码 |
2112-500106-04-05-114697 |
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6MA5UHEG81P | |||
计费面积(m2) |
16925 |
计费单价 |
1.40/m2 | ||||
合计(元) |
23695.00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嘉月水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峰畔置业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韩锦华 |
法定代表人 |
谭皓天 |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惠工村51号2单元6-4 |
地址 |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山309号28-1 | ||||
邮政编码 |
400064 |
邮政编码 |
400037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威/17723557006 |
联系人及电话 |
何霖/15683416547 | ||||
附件2
文件下载:
沙农许可〔2024〕8号 万科沙坪坝区沙坪坝组团B分区B21-6-203、B21-6-604号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