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MB1898158C/2021-00012 信息分类名称: 农业、林业、水利/公文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生成日期: 2021-01-14 发布日期: 2021-01-14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沙农文〔2021〕13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4

区政府:

一年来,区农业农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强化组织保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大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力度,为加快我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我委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安全生产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即专题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任务,细化具体措施; 二是高度重视工作开展。根据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明确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各项依法行政制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法律顾问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三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我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了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中,在述职述廉的同时述法。

(二)全面提升农业农村行业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原则开展工作。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开展群众办事堵点问题解决、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农业行业发展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二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今年我委办结的4起较大行政处罚案件,就案件的执法主体、案件事实证据、适用依据、裁量幅度、执法程序等严格进行审核,没有一起行政执法决定被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我委坚持落实部门联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真正实现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在“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信息系统”中集中公示;三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市农业农村委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委高度重视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党政班子”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按期整合执法队伍,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现我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升格为副处级单位。

(三)大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规范和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则,健全完善了党委、行政议事决策,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需通过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通过。   

(四)加大农业农村普法宣传力度。一是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会同涉农镇街开展法律进农村宣传活动,深入镇街开展送法下村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提供义务法律咨询;二是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我委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为保证法治宣传效果,精心制作一批普法宣传资料和条幅,开展以“安全生产法”“水法”等主题宣讲和法律咨询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我委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过程中,明确要求农业农村系统各科站在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农业系统全员普法、全程普法,以案释法,将普法融入农业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形成农业普法“大合唱”的生动局面。

二、政府职能完成情况

(一)行政审批工作。入驻大厅以来,我委依法承接了74项非自贸区行政许可审批、23项自贸区行政许可审批,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许可审批108件,其中正常办结79件、不予许可11件、不予受理1件、退件17件,共计为108件行政许可行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共538项向社会公开。受理办结率100%,连续多年没有收到一起投诉举报。

(二)行政执法工作。持续全覆盖执法检查沙坪坝区内农业、水利生产企业、个体户128个、开展日常巡查2916余人次、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达486余起、受理处置举报投诉86余次、立案调查农药、肥料、饲料、动物诊疗、动物疫病、水利、渔政、农机案件52余件,移送公安机关41余件,共罚款5.39万元。

(三)法律审查。合法性审核文件、合同等70余件。年度中坚持法律顾问制度。我委聘请全区遴选律师为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审查修改合同、协议10余件,参与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16起,法律顾问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日常检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案卷制作水平和能力。积极参加市农业农村委组织的全市农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大力宣传普及程序意识,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落实执法人员上岗考试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申报和清理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的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监察机关关于切实加大对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监督。在不久前我区试点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推进中,我委主动作为承办2件水环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程序清楚、处理得当、嫌疑人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受到区生态环境局、区检察院的赞扬;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0年,共有效办理各类建议提案26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件12件、协办4件;政协提案主办件8件、协办2件,办结率、代表满意率均为100%,受到区人大和区政协的通报表扬;三是畅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公开投诉举报平台,自觉接受广大市民朋友投诉举报,认真办理12316投诉举报电话。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法律顾问参与化解重大社会矛盾和历史遗案制度,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矛盾纠纷机制和能力。我委承当的原农机农技上访人员调处工作进展顺利。2020年,没有发生一起到区委区政府集访事件。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积极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新提升领导干部法制理论及普通干部法制理论考试;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全委召开“民法典”宣讲会,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三是坚持聘用部门法律顾问。2016年起,我委已连续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评估、各项合同协议审核和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存在问题及2021年主要工作打算

当前,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向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良好局面迈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步伐加快,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

一是部分科室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足。部分承担行政行业监管的职能科室对依法行政工作思想认识不足,对综合执法队伍依赖较重,欠缺执法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有待提升。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不足、法律专业人才少等因素制约,整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活动效果不佳。我们牵头承办的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载体丰富,但是宣传活动规格不高、活动受众人员数量不足,参与人员年龄偏大,宣传效果打折扣。   

2021年我委将认真总结法治政府工作经验做法,全面查摆问题和不足之处,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委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政策法规科牵头统筹和各责任科室协调配合的责任体系。   

(二)加快行政职能转变步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细化权责清单制度,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大力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三)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保障行政决策高效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深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完善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

(五)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合理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和投诉信访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合理合法诉求,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部门法律顾问、鼓励聘用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和历史遗案。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实施规范性目录管理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确保制定或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机制。

(七)强化宣传培训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健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加大农业水利行业普法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效果,使广大农民朋友和涉农经营主体了解和遵守农业水利政策法规,营造遵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法治环境。

特此报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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