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MB1898158C/2023-00026 信息分类名称: 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水务/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生成日期: 2023-02-02 发布日期: 2023-02-06
名称: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沙委农〔2023〕3号 主题词: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6

区委、区政府:

    一年来,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区农业农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组织保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大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力度、不断优化农业水利行业领域营商环境、坚持科学文明柔性执法,为加快我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牢固树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年初我委即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安全生产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专题召开党工委会议。二是高位推进。根据2022年度沙坪坝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各项依法行政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法律顾问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三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我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了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中,在述职述廉的同时“述法”。

(二)全面提升农业农村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清理“奇葩证明”,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开展群众办事堵点问题解决、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农业发展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委职能职责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部进入“渝快办”一体化平台,为民办事提供了快车道。二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出台我委《合同审查签批流程》《行政执法立案审查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一批制度,真正实现随机抽查,真正做到给企业减负、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三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市农业农村委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委高度重视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党政班子”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按期整合执法队伍,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三)大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是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规范和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则,健全完善党委、行政议事决策,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需通过农工委委员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优化营商环境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三是拓宽收集采纳社会面意见建议,注重发挥委属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桥梁纽带作用。

(四)加大农业农村普法宣传力度。一是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会同涉农镇街开展法律进农村宣传活动,结合疫情深入镇街开展多种方式送法下村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提供义务法律咨询。二是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我委制定并发下《沙坪坝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委托各涉农镇街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全区共确认50名农村学法示范户,并挂牌公示;为保证法制宣传效果,精心制作一批普法宣传资料和条幅,开展以“安全生产法”“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法”“水法”等主题宣讲和法律咨询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确保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我委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过程中,明确要求农业农村系统各科站在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农业系统全员普法、全程普法,以案释法,将普法融入到农业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形成农业普法“大合唱”的生动局面。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行政审批工作。入驻大厅以来,我委依法承接了74项非自贸区行政许可审批、23项自贸区行政许可审批。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许可审批155件,其中准予许可124件、不予许可1件、退件25件,共计办结124件行政许可行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共538项向社会公开。受理办结率100%,连续多年没有收到一起投诉举报。 

(二)行政执法工作。今年来,持续全覆盖检查沙坪坝区内农业生产企业、个体户104个。开展日常巡查1200余人次,使用智慧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233次,受理处置举报投诉36次,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60余起,下达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近20份,立案调查农药、肥料、饲料、动物诊疗、动物卫生监督、渔政、农机案件10件,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16件,农业行政罚没款约9万元。

(三)法律审查。严格按照《合同审查签批流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审核文件、合同等120余件,修改合同、协议10余件,开展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16起,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1起,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了执法人员、着装上岗、证件出示三同时制度。制定《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柔性执法正面清单》,按要求实施行政执法权力下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日常检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案卷制作水平和能力。积极参加全市农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大力宣传普及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每年的业务能力培训制度,我委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14人,通过率100%。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水利工程等重点领域的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监察机关关于切实加大对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监督。二是主动接受监督。2022年共承办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2件、其中9件主办、3件协办、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主办1件。内容涉及产业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村居便道、乡村振兴、涉水工程等六大方面;所办建议民生关注度高、办理难度较大,于5月底前圆满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其中9件主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取得代表满意评价,满意率100%受到区人大和区政协的通报表扬。三是畅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投诉举报平台,自觉接受广大市民朋友投诉举报,认真办理12316投诉举报电话。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法律顾问参与化解重大社会矛盾和历史遗案制度,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矛盾纠纷机制和能力。我委承办的原农机农技等人员稳控工作未雨绸缪、提前介入、扎实有力,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一起进京、到市、区两级集访事件,确保了关键节点不出事、不添乱。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新提升领导干部法制理论及普通干部法制理论考试。二是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各党支部必须专题组织学习,召开“乡村振兴法、长江保护法”宣讲会,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三是坚持聘用部门法律顾问。从2016年起,我局已连续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评估、各项合同协议审核和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存在问题及2023年主要工作打算

当前,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向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良好局面迈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步伐加快,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

一是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想认识还不到位。部分承担行政行业监管的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思想认识不足,对综合执法队伍依赖较重,欠缺执法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有待提升。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不足、法律专业人才少等因素制约,整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活动效果不佳。我们牵头承办的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载体丰富,但是宣传活动规格不高、活动受众人员数量不足,参与人员年龄偏大,宣传效果打折扣。

2023年我委将认真总结法治政府工作经验做法,全面查摆问题和不足之处,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履行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依法行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加快行政职能转变步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细化权责清单制度,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大力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三)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保障行政决策高效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坚持严格规范科学文明柔性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贯彻落实柔性执法正面清单、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深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完善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

(五)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合理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和投诉信访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部门法律顾问效用,鼓励聘用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和历史遗案。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实施规范性目录管理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确保制定或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机制。

(七)强化宣传培训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健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加大农业水利行业普法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效果,使广大农民群众和涉农经营主体了解和遵守农业水利政策法规,营造尊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法治环境。

特此报告。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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