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日期:2023-05-16
为进一步加强沙坪坝区水资源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增强取水、用水、退水监督管理。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 号)第四十四条“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由原取水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以下取水户于2021年5月6日申请停止取水,现已连续停止取水满 2年,且属于拆迁范围并进入拆迁程序,无取用地表水需求,现注销其取水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在10个工作日之内,将有关情况反馈到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水利管理站,逾期视为无异议。公告如下:
取水单位 |
取水许可证 |
取水类型 |
注销原因 |
重庆联鑫食品有限公司 |
C500106S2021-0069 |
地表水 |
停止取水 |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