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MB1898158C/2022-00073 信息分类名称: 农业、林业、水利/公文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生成日期: 2022-03-08 发布日期: 2022-03-08
名称: 沙坪坝区2022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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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2022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2-03-08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2022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切实做好我区2022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以下简称“春防工作),有效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落实有关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行动目标。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其他动物疫病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二、时间安排

全区春防行动时间定为3月5日—4月25日。

三、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排查行动。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村入社、逐场逐户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要在人流密集或村社交通要道悬挂一幅标语,在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不断增强养殖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班专人”作用,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集中开展动物疫情大排查。要动态更新畜禽档案、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畜禽养殖情况。排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和上报。

(二)切实做好大清洗大消毒工作。要督促养殖户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流通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潜在隐患。各涉农镇街要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春防工作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工作。

(三)开展集中强制免疫行动。根据农业农村部《2022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规定,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分类实施强制免疫。按照《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将犬只狂犬病纳入市级免疫病种财政补贴范围。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要指导养殖户根据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免疫。对散养户,鼓励其在基层兽医的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的可“代行免疫”,且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采用“一点一人一服一鞋两消毒”(一个散养点由一名兽医穿戴一套防护服和一双鞋套,进出均消毒)的形式开展免疫。免疫开展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农村散养户)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对漏免、免疫抗体不达标和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四)从严抓好动物防疫监管工作。各涉农镇街对所有养殖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包片兽医工作责任,加大对畜禽散养户的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养殖户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养殖场所清洗消毒、日常灭蚊灭蝇灭鼠、不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防疫情发生。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不如实提供防疫档案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切实做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督促指导养殖户依法依规申报检疫。进一步加强检疫出证管理,出证前要认真查验动物健康状况、畜禽耳标、运输车辆备案等相关情况。认真落实基于监(检)测或风险评估的产地检疫制度,实施产地检疫时要严格查验免疫抗体监(检)测或风险评估报告、养殖(免疫)档案等资料。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禁止出具检疫证明。

(六)扎实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各涉农镇街要按照“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鼓励各类合法市场主体组建动物防疫服务队、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机构,规范整合乡村兽医、动物防疫人员等资源,向养殖场户提供高质量的免疫、消毒、诊疗、用药等专业化兽医卫生服务,有效推进动物防疫工作的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工作标准,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方法,确保工作成效。各涉农镇街务必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落实好人员、经费以及防控物资等,全力确保春防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规范免疫行为。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发放、领用记录,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免疫工作开展前,要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免疫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

(三)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免疫进度及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区农业农村委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对各涉农镇街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安排部署不及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疫效果不达标的将予以通报,并扣减动物防疫补助经费。

(四)强化生物安全。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造成人员感染。兽医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穿防护服和鞋套(或雨靴),进出严格消毒。

(五)强化信息管理。各涉农镇街要及时建立《畜禽散养户动物防疫档案》,落实专人收集、统计、报送相关防疫信息,请负责防疫数据填报和审核的工作人员及时加入工作群(QQ群号:519184202)。免疫、消毒等防疫信息,需统一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免疫信息模块、消毒信息填报模块每天实时填报,严禁在春防工作结束后集中填报。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实时报送的,可在每周五中午前统一报送本周防疫数据,防止出现网络平台统计免疫进度严重滞后于实际免疫进度的情况。春防工作结束后,请各涉农镇街认真填写春防相关情况调查表,及时形成春防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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