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03U/2020-31224 | 信息分类名称: | 综合政务/机构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02-29 | 发布日期: | 2020-02-29 |
名称: | 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困难群众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快保 | ||||
文号: | 主题词: |
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困难群众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快保
发布日期:2020-02-29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区民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高度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及时多措发力,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困难群众保障,做好困难群众的“守护人”。
低保审批不超7个工作日。为及时将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有困难、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全面调整、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低保审批时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实现应保尽保快保。同时,还积极推行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网上办理,切实提高救助时效。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重庆市民政局还加大了临时救助力度,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按低保标准2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造成家庭重大生活困难的其他人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实施临时救助。
按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配合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对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在自去年4月连续启动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来,疫情防控期间,又及时启动了今年1月全区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城市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物价补贴59元,为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物价补贴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