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559037736B/2023-00096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9-26 发布日期: 2023-09-26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福利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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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福利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9-26

重庆市沙坪坝区福利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特困老人提供收养服务,为社会老人提供有偿收养。承担老年人收养和休养的接收工作;提供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服务。收养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人员,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并利用空余床位接收自愿按合同约定接受养老服务的休养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建立老年人个人信息和健康档案,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部、护理部、物资部、食堂、安保等。

(三)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区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单位2022年决算编制的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59.01万元,支出总计459.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31万元,增长50.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2.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8.71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5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52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2.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22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79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59.0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58.09万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2.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7万元,占25%;项目支出344.04万元,占7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护养中心的老年福利项目今年列入区级预算,上年分配的基金结余接续使用直至清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9.0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3.31万元,增长50.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2.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8.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8.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02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是用于人员及公用费用减少9.17万元;用于项目增加201.19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运行费7.02万元;今年新增老年福利项目区护养中心费用135.98万元及上级调剂增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5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10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用于人员及公用费用增加21.59万元(离退休人员上年度健康休养费2.3万元、在职职工工资及相应社保公积金和绩效等35.85万元;压缩经费减少公用经费16.56万元);用于项目增加19.51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运行费减少24.67万元;本年新增老年福利项目减少运行费14.02万元及上级调剂增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58.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02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是用于人员及公用费用减少9.17万元;用于项目增加201.19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运行费7.02万元;今年新增老年福利项目区护养中心费用135.98万元及上级调剂增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5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10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用于人员及公用费用增加21.59万元(离退休人员上年度健康休养费2.3万元、在职职工工资及相应社保公积金和绩效等35.85万元;压缩经费减少公用经费16.56万元);用于项目增加19.51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运行费减少24.67万元;本年新增老年福利项目减少运行费14.02万元及上级调剂增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58.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2.04万元,占9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03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人员上年度健康休养费2.3万元、在职职工工资及相应社保和绩效等28.78万元;压缩经费减少公用经费16.56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运行费减少24.67万元;本年新增老年福利项目减少运行费14.02万元及上级调剂增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58.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23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5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增加薪级工资绩效。

(3)住房保障支出12.20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2万元,增长160.7%,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增加工资绩效。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费用2.73万元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0.24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3.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4万元,下降47.3%,主要原因是按照区财政过紧日子相关要求,预算支出减少,其中:同比去年无职工出差费8.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其他支出如食堂开支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7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50万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护养中心的老年福利项目今年列入区级预算,上年分配的基金结余接续使用直至清零。本年支出2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92万元,下降62.3%,主要原因是上年分配的基金结余接续使用直至清零。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4万元,下降70.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单位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应急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8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单位封闭管理,在院老人减少,公务车应急使用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油料费、停车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4万元,下降68.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单位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应急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8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单位封闭管理,在院老人减少,公务车应急使用次数减少。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电梯安全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2%。主要用于采购汽车保险及油料、维修和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区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预算绩效工作由部门统一开展。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傅杰 023-654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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