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97H/2022-00837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民政、乡村振兴、救灾/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28 | 发布日期: | 2022-06-28 |
| 名称: |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2年沙坪坝区“最美养老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 ||||
| 文号: | 沙民政发〔2022〕21号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养老服务工作者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市“最美养老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渝民〔2022〕102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最美养老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时代奋斗者。
二、主办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至11月。
四、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养老护理员。在全区公办及公建民营的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办且已经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的一线养老护理员中推荐,各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
(二)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者。在全区公办及公建民营的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办且已经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中推荐,各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
(三)为老服务志愿者。在各镇(街道)、村(社区)从事为老服务活动的志愿者中推荐,各镇(街道)推荐1名候选人。
(四)为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民政服务机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等单位专兼职从事为老服务的社会工作者中推荐,各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
(五)养老服务保障工作者。在全区公办及公建民营的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办且已经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医疗护理)、餐饮、康复、消防安全管理、物业等工作的人员中推荐,各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
五、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养老护理员
1. 热爱养老护理工作,勤奋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职业风范。
2.热心服务老人,主动、热情为老人提供优质、满意、安全的护理服务,深受同事、老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事迹感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从事养老护理员一线工作满3年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目前仍在一线岗位上工作。
4.熟知并严格遵守服务规章和工作流程,无有效投诉记录,无责任事故发生,无违法违纪行为,大中专毕业生、在区县级以上的养老护理相关技能比赛中取得佳绩者优先。
(二)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者
1.热爱养老服务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
2.所在养老服务机构在养老服务行业有一定知名度,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服务纠纷,无负面新闻报道,无有效投诉事件。
3.所在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有特色,能结合老人实际需求和自身功能定位,在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情绪疏导、社会互动等方面提供创造性服务,取得一定成绩。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丰富的养老管理运营与服务经验,服务机构管理规范、设施完善、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老人及家属满意率高,在养老服务行业有较高的认同度。
(三)为老服务志愿者
1.思想品德好,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倡导、传播助老志愿服务理念。
2.关心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参加爱老助老敬老志愿服务活动。
3.热心帮助留守、独居、空巢等特殊困难老人,具有显著成绩和广泛社会影响,事迹感人。
4.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足于老人需求,志愿服务形式丰富多样,为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为老服务社会工作者
1.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取得社会工作、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我市从事社会工作服务年限达3年及以上。
2.坚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有较为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较强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老人解决问题。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显著,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有较大贡献,产生较好社会影响。
4.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主动参加为老服务各项社会活动,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对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五)养老服务保障工作者
1.热爱本职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所在单位和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专职从事养老服务保障工作3年及以上。
2.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操作规范和流程,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有效投诉事件。
3.在保障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方面事迹感人,具有良好的舆论引导作用。
4.积极为单位建设建言献策,推动单位建设和为老服务保障工作提档升级方面有突出表现。
六、活动安排
(一)动员推荐(6月28日—7月4日)
请各镇街及各有关单位积极动员参加评选活动,组织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集体研究、征求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公示、实地走访考察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向区民政局报送候选对象。已获得过市级以上“最美护理员”“最美社会工作者”及“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孺子牛”荣誉的不参加此次评选。
7月4日前,各单位将推荐表(见附件)、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500字简要事迹材料)、图片(原图、JPG格式,3-5张生活照)、微视频(1个,不超过3分钟)等资料,整理放置到文件夹“单位+推荐项目+推荐对象名字”,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区民政局,联系人:苏娟,联系电话:17782186808,邮箱:751253642@qq.com。
(二)综合评审(7月5日—7月31日)
主办单位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按照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遴选初定15位2022年重庆市沙坪坝区“最美养老工作者”。(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者、为老服务志愿者、为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养老服务保障工作者各3名)
(三)审查公示(8月1日—8月31日)
对初定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将其先进事迹、图片、视频在“沙坪坝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广泛征询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最终遴选出“最美养老工作者”。
(四)表彰激励(9月1日—9月30日)
以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和区民政局名义举行“最美养老工作者”表彰仪式,向“最美养老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印发通报文件。
(五)推广宣传(10月1日—11月30日)
区融媒体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拍摄“最美养老工作者”先进事迹素材,广泛宣传良好形象和动人风采,并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最美养老工作者”推选宣传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作为展示养老服务工作者动人风采、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周密谋划,搞好部署,抓好落实。
(二)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单位要按照“标准一致、程序合规、客观实在”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层层推选、层层把关,切实把我区养老服务工作者不辞辛劳、不计得失、甘于奉献的精神展示出来,把为老服务先进典型、模范代表、行业标杆挖掘选树出来,把推选活动的权威性、先进性、示范性体现出来,提高评选的公信力、说服力、生命力。
(三)积极配合,发扬典型。及时推荐报送信息,配合做好采访、拍摄等各项工作,广泛开展“最美养老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倡导敬老爱老、爱岗敬业新风尚,激发养老工作者的工作热情,营造尊老助老、服务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最美养老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重庆沙坪坝区委宣传部重庆市沙坪坝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最美养老工作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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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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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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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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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红底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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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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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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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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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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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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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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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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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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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项目 |
养 为 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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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项目从业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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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
若获得过奖励请在本栏填写,并附上荣誉证书图片;若未获奖,请填写“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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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
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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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 事迹 (5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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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经审查推荐人选资格合格,同意推荐。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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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审核意见 |
区县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