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97H/2025-00172 | 信息分类名称: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8-26 | 发布日期: | 2025-08-26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沙民执(罚)﹝2025﹞2号) | ||||
文号: | 沙民执(罚)﹝2025﹞2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沙民执(罚)﹝2025﹞2号)
发布日期:2025-08-26
当事人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心语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00106MJP597542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李渝
登记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下中渡口130号
经查:你单位 实际经营地与登记证书上登记地不一致,未及时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以上违法事实有实际经营现场照片、现场检查记录为证。
现本行政机关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或重庆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