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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009290649X/2023-00048 信息分类名称: 教育/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教委 生成日期: 2023-07-14 发布日期: 2023-07-31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号: 沙教委发〔2023〕118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3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学生暑期安全的工作要求,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教育系统平安和谐,现将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五个1”工作。近期,各级各类学校要召开1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要对学生进行1次防溺水安全提醒,要发放1封预防溺水倡议书并经学生及家长签字后存档备查,要收看1次防溺水宣传教育短片并完成知识测验(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学生和家长通过重庆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专题活动“珍爱生命,远离溺水”“平安暑假”参与);暑期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班主任、辅导员或任课老师每周与学生或学生家长联系1次,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督促提醒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履行校外监护职责,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各级各类学校要引导家长和学生时刻牢记防溺水“七不三要”(“七不”:一不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三不在无监护人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七不擅自下水施救;“三要”:一要在监护人或长辈带领下游泳,二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三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严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强化水域管理。各学校要主动联系、督促属地镇街、派出所全面摸排辖区内的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沟渠等水域情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督促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安装防护栏、隔离带等防护设施,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涉水巡查值守,及时劝阻涉水危险行为,特别是重点水域要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校内水域组织1次拉网式排查,全面整治校内水域的安全隐患。要主动参与区县政府组织的校园周边及学生上放学路段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准确掌握校外危险水域情况,向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1次涉水安全提示。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要向学生家长发布1条防溺水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提醒做好学生暑期校外监护;要配合属地镇街、派出所开展1次涉水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行动,全面彻底排除整改各类涉水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四)强化社会共育。各级各类学校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和安全防护。要组织开展有益的假期活动,避免漏管失控和出现防护盲区。

二、切实做好“双减”工作

(一)丰富暑期活动。各中小学要全力巩固“双减”成果,严格要求,创新方式,做好指导,家校共育,把暑期“双减”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暑期作业要求,控制作业总量,提倡布置实践性、探究性等多样化作业。要指导家长尊重子女兴趣爱好,关注孩子内心需求,科学管理孩子假期生活。要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适合的家务劳动、农业生产、工业实训、公益与志愿服务等体验活动。要主动关心和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学生的假期生活。

(二)严格工作要求。严禁中小学在暑假期间补课,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动员、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补课,严禁学校将校舍、设施设备等提供(租、借)给社会机构、学术团体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竞赛辅导班。

三、切实做好暑期食品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

(一)强化食品安全。各学校要全面开展自查,对食堂库存、环境及公用具清洁、“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运行等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建立问题台账。

(二)强化传染病防控。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乙类乙管”各项措施,统筹做好暑假期间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密切关注市内市外新冠疫情和诺如病毒感染、手足口病、肺结核等其他传染病形势动态,强化师生健康教育和健康监测,引导师生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指导做好旅途个人防护,提升防病意识、自我防护能力和健康素养,降低感染风险。

四、切实做好事故灾害防范

(一)强化燃气安全管理。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多人伤亡,教训深刻。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教育部办公厅也立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燃气(液化气)安全工作的通知》(渝机收〔20231271号),市安委办制发了《关于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烧烤店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364号),系列文件对深刻汲取宁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近期,各学校、各单位要对食堂、锅炉房等部位使用燃气(液化气)设备设施进行风险排查,重点对燃气硬件设备、燃气使用环境、燃气报警装置、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装置和操作人员安全用气以及熟悉燃气设备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组织专业人员指导对问题隐患立整立改,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确保于710日前完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生员工和学生家庭燃气(液化气)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要严格落实燃气(液化气)使用期间的值班值守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擅自离岗等现象发生。

(二)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近期,各学校要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集中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等工作。暑期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的监管,配合消防、林业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有森林草场的学校进行防火隐患排查整改、加大巡查管控力度,确保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汛期防灾减灾。暑假放假前,各学校要结合汛期特点再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点检查校园周边地质环境、防雷设施、学校校舍和学校在建工程,尤其要加强对受洪水冲击、雨水浸泡校舍的安全检查,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报区教委备案,配合有关部门对受灾校舍和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山体、挡土墙进行排查,发现危房要立即停用并做好维修加固工作,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各学校要落实专人对校园及校园周边地质灾害点、事故易发点等实施24小时全方位监测,严密防范暴雨可能引发的城乡积涝、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及山洪等地质灾害。临江临河学校要做好水情监测,落实专人值守,如遇突发情况,立即启动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师生紧急避险,保证师生生命安全。

(四)强化师生出行安全。暑期山洪地质灾害多发,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醒师生不到未开发的旅游线路、景点等不安全地段徒步、露营,暑期出行注意天气预报,注意路途汛情、水情变化,慎重选择交通工具和出行时间,出行旅游期间要注意防火、防骗、防盗,确保人身安全。放假期间禁止将公务车用作其他用途,有交通车的学校要定期开展检修工作,严禁使用公务车和学校交通车运载师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活动或运送师生从事旅游等活动。任何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组织研学、游学活动过程中租用无资质的车辆进行人员运输。

(五)强化留校学生和外出活动学生的安全工作。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学校要集中安排住宿。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校园消毒、防疫和饮用水检查处理工作,确保饮水安全。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报区教委审批备案,并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严防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

(六)强化暑期校园安全防范。暑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属地公安部门指导下开展1次校园安全检查,以学校财务室、实验室、电脑室、库房、教室、食堂及宿舍等部位为重点,检查各项安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暑期门岗管理工作制度,做好人车出入核验登记管理,加强对入校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巡逻制度,早、中、晚各巡逻1次,加强对校园内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加大对存放易燃、易爆、涉危物品部位和区域的巡查力度和安全管理。要加强对校内居民楼院出租房屋的登记检查,严防不法分子在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七)强化反诈宣传工作。各学校要抓好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5大高发类案,进一步推广国家反诈中心政务号及APP,提醒学生预防以高薪就业、免费出境旅游等方式被诱骗从诈的违法行为。要注重宣传教育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宣传,特别要针对大学生进行警示教育,在暑假期间充分利用好官网、微信公众号、QQ等多媒体平台多角度、多方位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识诈、防诈能力,杜绝学生从诈。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细化方案措施,确保反诈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五、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各学校、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我委将成立督查组对防溺水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并将预防溺水工作作为“平安校园”和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各学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按规定时限上报相关信息。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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