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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009290649X/2023-00185 信息分类名称: 教育/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教委 生成日期: 2023-04-12 发布日期: 2023-04-14
名称: 普通高中招生降分政策(2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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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降分政策(2023.4)
发布日期:2023-04-14

普通高中招生降分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录取。

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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