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5850/2025-00136 | 信息分类名称: | 交通/结果查询、公示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 | 生成日期: | 2025-11-19 | 发布日期: | 2025-11-19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依法注销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决定 | ||||
| 文号: | 主题词: |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依法注销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11-19
辖区道路运输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您以下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详见附件)已不具备道路货物运输条件,我委已依法注销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现予以公告。
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件: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清单
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