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5850/2024-00077 | 信息分类名称: | 交通/结果查询、公示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 | 生成日期: | 2024-08-06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
| 文号: | 主题词: | ||||
为加强我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停运,或者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一百八十日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并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
经查,截至2024年7月10日,沙坪坝区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业户104家已超过180天以上未投入运营车辆 (业户明细详见附件)。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规定,现我委拟依法注销上述货运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请附件中的货运业户见此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到沙坪坝区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委窗口办理注销手续。若有异议,其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逾期未提出异议也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你(单位)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动失效并将被注销。联系电话:65368480,联系地址:沙坪坝西永西园北街8号沙坪坝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1号窗口。
特此公告。
附件:《沙坪坝区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领取超180天以上无营运车辆空业户明细》
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