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按期审验及风险告知书
来源:
日期:2026-03-13
沙坪坝区道路运输企业:
以下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详见附件)已超期未开展车辆年度审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对超过年度审验时间“一百八十日”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法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被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需要重新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将按照新车方式审查(进行车型达标核查)。
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避免对您的投资带来损失,请您及时开展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按期到我委(局)进行年度审验。在未完成车辆年度审验前,不得实施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特此告知。
附件:年度审验期限届满的货运车辆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