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依据
依照市经济信息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经信油气〔2021〕6号)文件,沙坪坝区醇基液体燃料供零售供应(站)点规划为3个。
二、点位布局
按照市级要求,醇基液体燃料零售供应站布点主要应做到统筹兼顾,坚持安全第一。在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18265-2019)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布局。沙坪坝区3个供零售供应(站)点拟按照东中西部进行规划,具体点位设置如下:
东部1个:山洞街道、新桥街道、覃家岗街道、天星桥街道、联芳街道、小龙坎街道、土湾街道、渝碚路街道8个街道。
中部1个:歌乐山街道、沙坪坝街道、磁器口街道、童家桥街道、双碑街道、石井坡街道、井口街道7个街道。
西部1个:中梁镇、青木关镇、回龙坝镇、凤凰镇、陈家桥街道、丰文街道、土主街道7个街道。
三、招标时间
2023年8月。
四、招标地点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评审专家
开标当日,在市液化石油气行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
六、招标条件
(一)资格条件
1. 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取得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或《燃气经营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年限达5年及以上)。具有危险化学品或城镇燃气经营五年及以上经营管理经验。
3. 具有经营及安全生产管理等关键岗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送气运维人员等)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取证人员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至少3人及以上,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凭证。
4. 安全生产制度等各类生产经营制度齐备完善,达到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要求。
(二)提交资料
1. 申请建设零售供应站的书面文件。
2. 申请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需要出具联合双方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 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4. 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各类经营许可、安全制度及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资质证件等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等)。
七、招标流程
(一)招标报名。区经济信息委在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醇基液体燃料零售供应站公开招标方案”。投标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准备零售供应站建设经营相关资料,所报资料内容应覆盖东中西3个点位。报名截止时间为挂网后10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企业于报名截止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文件胶装版一式两份,密封加盖企业鲜章及骑缝章)报送区经济信息委能源管理科。
截止报名时间,报名企业少于3家,将由区经济信息委根据相关规定直接选点布置。
(二)专家评审。开标当日由区经济信息委在重庆市液化石油气行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对符合资料初审的单位进行打分。零售供应站资格评审采取百分打分制,分数从高到低择优确定3家合格企业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根据最终候选人名单提交评审报告。本次招标评审过程中合格投标企业仍少于3家的,由区经济信息委根据相关规定直接选点布置。
(三)集中公示。区经济信息委对专家评审确定的3家企业在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再按程序明确各中标企业经营区域及点位。
(四)正式发文。区经济信息委将根据最终确定的企业及经营区域(点位)报市经济信息委备案,并向相关单位正式发文。
八、其他事项
(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结合道路交通建设规划、城镇化建设规划和市场需求情况,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合理布局,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原则。
(二)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零售供应站(零售供应站是指从分装站购进民用醇基燃料并进行销售的站)建设要节约土地资源,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保达标、生产安全、管理便利,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应,站点建设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达到相关部门的许可要求。
(三)站点布局应做到统筹兼顾,坚持安全第一。在满足《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应用技术规程》(DB50/T1279—2022)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18265-2019)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兼顾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经营群体、现有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经营群体、社会资本个体以及国有企业等,合理筛选。
(四)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零售供应站可采取租赁配套库房(无自建库房条件)或自建配套实体储存库房(有自建条件)的方式进行布局,满足零售供应站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储存、配送等需要。以上库房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及消防验收证明材料。
(五)确认有效期。确认文件有效期为1年,申请企业需在有效期内完成建设前期手续办理,确属非企业自身原因,未在有效期内完成建站手续办理需延长有效期的,向区经济信息委提出延期申请,可以办理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为半年。延期时间满后,仍未完成建站手续办理的,依法取消其建站资格。
联系人:罗成全,联系电话:65308576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茂源二路重庆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沙坪坝企业创新服务中心A栋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