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709360804G/2022-00043 信息分类名称: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机关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2-11-01 发布日期: 2022-11-02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和节水型单位建设初评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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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和节水型单位建设初评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2

各有关公共机构:

按照全市节能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及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任务,根据《沙坪坝区绿色机关建设工作方案》(沙委办〔201893号)、《关于做好2022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沙事务发〔20223号)有关要求,我区将开展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和节水型单位建设初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评时间

2022112——4,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初评地点

区级机关大楼负一楼小会议室。

三、参加单位

1.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物流办、区政务服务办、区工商联、区妇联、区科协、区文联。

2.节水型单位建设单位:区司法局、区国资委、区物流办、区政务服务办、区工商联、区科协、区文联、区水库管理站、区水文水质监测站、区环卫处、区绿化工程处、区福利院、区图书馆、区住房保障中心及有关学校和医院。

验收方式

(一)区级初评验收:区级初评验收采取查阅全部创建单位资料的方式,所有资料双面打印,有单位名称的地方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市级评价验收: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通过初评验收单位名单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市级评价验收采取“核查资料和抽查现场”的方式,市级评价验收合格后将正式发文,公布命名。

工作要求

(一)节约型机关创建、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纳入2022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照标准完成创建工作,安排熟悉工作和资料的具体负责人按时参会。

(二)创建单位须严格对照重庆市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重庆市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开展自评,携带自评得分表和空白表各一份参加初评验收。

(三)请区教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委、区文旅委等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下属单位按时参加。

附件:1.“节约型机关”创建初评验收时间安排表                

       2.“节水型单位”建设初评验收时间安排表

     重庆市沙坪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11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节约型机关”创建初评验收时间安排表

具体时间

“节约型机关”创建初评验收单位

11月2日

9:00-10:30

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10:30-12:00

区住建委、区交通局

14:30-16:30

区商务委、区国资委

11月3日

9:00-10:30

区物流办、区政务服务办

10:30-12:00

区工商联、区妇联

14:30-16:30

区科协、区文联


附件2

“节水型单位”建设初评验收时间安排表

具体时间

“节水型单位”建设初评验收单位

11月2日

9:00-10:30

区司法局、区国资委

10:30-12:00

区环卫处、区绿化工程处

14:30-16:00

区福利院、区图书馆

11月3日

9:00-10:30

区物流办、区政务服务办

10:30-12:00

区工商联、区住房保障中心

14:30-16:30

区科协、区文联

11月4日

9:00-12:00

相关医院

14:30-16:30

相关学校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和节水型单位建设初评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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