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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009290438E/2023-00841 信息分类名称: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人事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国资委 生成日期: 2022-08-10 发布日期: 2022-08-24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文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4

各区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提升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精细化水平,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质汰的正确导向。结合沙坪坝区实际,现将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下人员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进人管理

全面落实区属国有企业新进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各企业根据主责主业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于每年年底,在控制数总额范围内提出下一年新招录员工的名额、岗位和招聘条件,报区国资委审核,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审批通过后,按程序组织公开招聘。原则上在每年上半年集中公开招聘1次。

二、强化日常管理

(一)全面竞争上岗。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全面实行竞争上岗,企业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报区国资委审批后实施,结果报区国资委备案。企业对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与绩效薪酬挂钩,成绩优秀的予以全额兑现或奖励,考评成绩差的进行惩扣或降级。企业一般员工进行岗位动态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与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规范人员交流。企业间人员合理流动,经双方公司研究同意,报区国资委审核,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内部平级交流需先报区国资委审核后实施。一般员工内部岗位交流需向区国资委备案。企业员工离职,须提前报区国资委审核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特别优秀的,由区国资委提出交流建议并按程序报批。

(三)加强动态管理。各企业应于每月25日前向区国资委报送人员控制数使用及具体人员任免、离职、交流等情况。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国资大数据监管平台加强人事管理,切实履行数据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安排专人适时更新各项数据,定期组织开展本企业数据信息的质量检查,确保数据全面、准确、及时

三、压实工作责任

各企业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从严管理,严格选人用人;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区国资委将企业人员管理工作纳入经营业绩考核,

对企业在人员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重庆市沙坪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8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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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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