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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009290438E/2022-01109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8-24 发布日期: 2022-08-24
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主题词: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8-2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部署本区的公安工作,妥善处置各类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的事件,维护本区的政治及社会治安稳定;分析研究本区社会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负责本区内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组织全区性重大严打专项治理行动,处置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的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依法管理本区的户籍、居民身份证、外来人口、出租房、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指挥重大火灾的扑救和其他严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指导和监督本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重大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警力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以及全区性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区内在押人犯的监管及监所管理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内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公安外事工作及三资企业管理;指导检查、监督本局各部门执法活动,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及国家赔偿案件;负责本区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区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处理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内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及队伍建设工作,查办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及本局内各部门的审计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局年末实有机构数93个,其中处级单位8个,正科级单位71个,副科级单位14个。

(三)单位构成

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的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93,187.02万元,支出总计93,187.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2.10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我局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93,18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0.84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类项目财政拨款数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187.0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93,18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2.10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我局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0,617.43万元,占65%;项目支出32,569.60万元,占3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初、年末均无财政预算资金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187.0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88.73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我局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18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0.84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我局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44.97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年中预算调整,区财政追加政府目标绩效奖指标等。此外,本年度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18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8.73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我局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44.97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政府目标绩效奖、转移支付资金及增人增资等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80,931.68万元,占8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68.27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政府目标绩效奖、转移支付资金及增人增资等未纳入年初预算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905.01万元,占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4.88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补缴以前年度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及发放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2,496.68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7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的卫生健康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853.65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45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年中支付职工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61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787.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0.18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规范清理公务员津补贴专班规定,停发公务员平时考核、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奖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0,83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4.94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管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06.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8.87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89.80万元,增长82.3%,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委区政府规定,我局2020年度未购置新车,2021年度新车购置费668.7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疫情反复,未安排出国交流学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668.7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1.28万元,下降36.9%,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严控新车购置数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68.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局上年度未购置新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37.14万元,主要用于侦查活动及勤务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2.86万元,下降42.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6.85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0.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公安机关及国外警局到我部门学习调研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2万元,下降98.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5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坚持厉行节约;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量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5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97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批次,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2.78元,车均购置费13.37万元,车均维护费1.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本年度会议量减少;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会议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73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本年度集中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30.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气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办案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4.94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厉行节约,绿色办公,机关运行成本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39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4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34.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9.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94.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35.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44.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5%。主要用于采购我局业务工作需要的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32,569.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我部门2021年有效使用预算资金32,569.6万元,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各重点专项运转支出保障到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效履行了部门职能职责,深化公安改革,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为全区政治安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如下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财政 科室

行财科

自评总分
(分)

97.6

联系人

张龙棒

联系电话

63755266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33769.66

32569.6

32569.6

100.00%

10

10

年度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区公安分局切实履行公安职能;保障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社会面安全防控、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及公安装备建设等政权建设和民生实事重点工作开展;使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环境得到改善,破案打击、服务群众及保卫政治安全能力得到提升。

保障区公安分局切实履行公安职能;保障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社会面安全防控、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及公安装备建设等政权建设和民生实事重点工作开展;使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环境得到改善,破案打击、服务群众及保卫政治安全能力得到提升。

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后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      (是/否)

项目资金到位金额

万元

30000

30000

32570

100%

20

20

资金及时到位率

%

90

90

100

100%

20

20

保障重点项目个数

=

9

9

9

100%

20

20

执法办案环境

提升

定性

提升

提升

提升

98%

20

19.6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定性

定性

提升

提升

提升

80%

10

8

2)财政供养临聘人员经费:

2021年有效使用财政供养临聘人员经费预算资金14,578.62万元,完成保障公安辅警2344人,协助接处警20万起,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财政供养临聘人员经费

自评总分(分)

98.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联系人及电话

张龙棒 63755266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14045.52

14578.62

14578.62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14045.52

14578.62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14578.62

100.00%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100.00%

/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面保障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确保顺利完成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全面保障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确保顺利完成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      (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保障辅警人数

2242

2344

2344

100%

60

50.00

协助接警数

万起

20

20

23.85

100%

20

20.00

享受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人数

2242

2242

2242

100%

10

10.00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定性

定性

提升

提升

提升

80%

10

8.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3)社会面安全防控项目经费

2021年有效使用社会面安全防控项目经费预算资金4,056.4万元,使全区公安信息网安全稳定运行、北斗终端设备使用等公安信息化建设运维得到有效保障,提升了公安机关公共管理及服务社会水平。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社会面安全防控项目经费

自评总分(分)

97.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联系人及电话

张龙棒 63755266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4056.4

4056.4

4056.4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4056.4

4056.4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4056.4

100.00%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100.00%

/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公安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及运维工作

完成公安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及运维工作

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      (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公安信息网络稳定运行天数

=

365

365

365

100%

50

50.00

公安信息网络故障处理时效

分钟

30

30

15

100%

15

15.00

北斗二代终端重大安保勤务保障率

%

100

100

100

100%

10

10.00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定性

定性

提升

提升

提升

80%

15

12.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4)公安大数据建设经费

2021年有效使用公安大数据建设经费预算资金254万元,有效保障全局公安移动警务终端正常运转,提升了公安机关公共管理、执法办案及服务社会水平。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公安大数据建设经费

自评总分(分)

98.80

主管部门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联系人及电话

张龙棒 63755266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254

254

254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254

254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254

100.00%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100.00%

/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移动警务终端使用,实现从传统警务向“指尖”警务、“掌上”警务等新型工作模式转变。全面建设“数字警察”、打造“智慧警务”,以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提升公安核心战斗力。

通过移动警务终端使用,实现从传统警务向“指尖”警务、“掌上”警务等新型工作模式转变。全面建设“数字警察”、打造“智慧警务”,以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提升公安核心战斗力。

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      (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移动警务终端配备数

1700

1700

1759

100%

30

30.00

移动警务终端配备率

%

90

90

92.34

100%

30

30.00

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率

%

95

95

100

100%

20

20.00

民警满意度

定性

定性

提升

提升

提升

88%

10

8.8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2021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已完成2021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我部门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3755181、023-63755266。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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