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0000092908099/2023-00074 | 信息分类名称: | 公安/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04 | 发布日期: | 2023-08-09 |
名称: |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
文号: | 渝公沙坪坝(双)行罚决字〔2023〕32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日期:2023-08-09
违法行为人左X,性别男,1994年1月18日出生,现住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堆金村XXX号附X号。
现查明,2023年6月9日,违法行为人左X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堆金村XXX号附X号家中用手机网络赌博平台“彩神争霸”充值400元进行赌博,后又于7月30日充值100元进行赌博,下注金额5元到50元不等。以上事实有左X的陈述和申辩、手机提取及辨认材料、到案经过、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和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左X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沙坪坝支行交纳罚。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