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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 |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开展禁渔期宣传活动
来源:区公安分局 日期:2023-03-02

近日,随着禁渔期的到来,为促进渔业资源恢复,保护生态平衡和水生生物的多样性,沙坪坝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及相邻涉河镇街,在磁器口迎龙门码头开展了现场宣传、讲解活动。现场通过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捕、拒绝长江野味宣传海报,发放禁捕宣传资料等多样的宣传方式,有效提升了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当日累计发放宣传资料共2000余份。

警方提示:

1.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重庆市所辖天然水域和水库全面禁渔。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群众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犯罪分子有利可图,更勿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群众若发现非法捕捞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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