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38E/2025-00182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12-09 | 发布日期: | 2025-12-11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公示 | ||||
| 文号: | 主题词: | ||||
为规范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行为,强化财会监督职能,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印发了《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沙财政发〔2025〕48号),并开展了2025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覆盖辖区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且存续的机构,按不低于10%比例随机抽取20家代理记账机构作为检查对象,涵盖不同业务规模的市场主体。
(二)检查对象
1.证法法律咨询重庆有限公司;2.重庆市诺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重庆乾航财务咨询有限公司;4.重庆君虹财税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重庆耀捷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6.重庆拓新财税咨询有限公司;7.惠办事财税服务(重庆)有限公司;8.重庆金钰财税服务有限公司;9.重庆益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10.重庆市盈算盘代理记账有限公司;11.重庆祥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2.重庆财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3.重庆普来思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4.怡税税(重庆)财税咨询有限公司;15.重庆聚慧代理记账有限公司;16.重庆德财云财税服务有限公司;17.重庆嘉玲毅会计服务有限公司;18.重庆海扩聚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19.重庆良瑜财税服务有限公司;20.重庆诚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检查内容
重点核查四大类事项:一是资质备案情况,包括持续符合设立条件、变更备案及年度备案落实情况;二是人员管理情况,专职从业人员数量、资格资质、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三是执业质量情况,会计核算规范性、原始凭证审核、记账凭证制作、会计档案保管等;四是合规经营情况,代理记账合同签订、涉税申报、业务范围合规性等。
(四)检查方式
采取书面核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阅会计资料、核对备案信息、访谈从业人员等形式,全面排查行业突出问题,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检查总体情况
从检查结果看,代理记账机构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完成年度备案,基本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从业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资格,代理记账业务整体运行平稳。但部分机构仍存在不规范问题,主要集中在人员管理、执业质量、内部控制三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专职人员数量未达规定
其中有两家代理记账机构的专职从业人员数量未达《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少于3人的要求。
(二)执业质量存在短板
1. 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记账凭证缺少经办、审核人员签字。
2. 原始凭证附件不规范:费用报销审批单无人员审核签字。
3. 会计档案管理不到位:凭证未装订成册或装订不规范,封面要素填写不全,档案移交清册无双方签章或无移交清册。
(三)内部控制执行不严格
1. 部分业务未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合同未盖章,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
2. 未履行规范的资料交接手续。
3.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未在机构内醒目位置展示。
三、处理结果及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向相关代理记账机构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1.对专职从业人员数量不达标的2家机构,已主动申请撤销代理记账资格。
2. 对执业质量存在问题的机构,要求60日内补齐相关代理记账机构补规范签字审核流程,完善会计档案装订保管。
3. 对未签订委托合同和资料交接手续不全的机构,要求60日内补齐委托合同和资料交接手续;对未公示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机构,要求7日内在机构内醒目位置展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 强化整改“回头看”,对问题突出的机构开展专项复核,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撤销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2. 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的协作,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
3. 依托市级代理记账协会驻区联络点的资源优势,每年分批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机构合规经营。
欢迎社会各界对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部门: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会管监督科
联系电话:023-65455192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