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38E/2026-00098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6-03-06 | 发布日期: | 2026-03-09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 ||||
| 文号: | 沙财政发〔2026〕15号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强化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26〕4号)精神,结合我区情况,现就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和内部控制评价牵头部门(岗位),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与职责分工,压实主管部门审批责任,落实填报单位评分责任,有序推进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工作。
(二)科学客观评价,从严从实复核。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是内部控制工作的关键环节,评价报告是内部控制报告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对本单位自评、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评价均需符合实际情况,扣分说明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详细列明,做到事实清晰、依据充分。各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详见附件1)和补充指标,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科学客观评价,形成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与评价报告,并提交主管部门(上级单位)复核。各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部门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详见附件2)和补充指标,对本部门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开展评价,形成部门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与评价报告。
(三)真实准确填报,严守保密要求。各单位应当根据2025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及时准确编制本单位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3)。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单位,可同步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当包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复核意见。各部门应当及时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编制2025年度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4)。各单位填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四)强化审核工作,提高报告质量。各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工作,不断提高报告质量。各单位应当参照审核指南,对本单位填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的规范性与完整性、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与准确性,以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与相关性。各级汇总单位应当参照审核指南,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全面反映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上报。区财政局将抽取不少于10%的部门(单位),对其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切实提高编报质量。
(五)深化结果应用,提升价值效能。各单位应当以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为抓手,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结果应用工作,针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深入挖掘内部控制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
二、具体编报要求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镇(街道)可暂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要求开展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仅编报内部控制报告。其他单位均需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编报内部控制报告。
(二)系统网址。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编报内部控制报告的网址均为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http://183.66.103.34:9797或重庆市财政局官网“重庆会计之家”栏目进入“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及报告编报系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及报告编报工作。
(三)用户名和密码
1.主管部门。报告用户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至17位+7@NKBG;评价用户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至17位+7@NKPJ。
2.填报单位。报告用户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至17位+0@NKBG;评价用户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至17位+0@NKPJ。
3.统一初始密码:Cq@123456。
(四)时间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应当对所属单位开展审核,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在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部门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不需再另外报送纸质件。
三、其他事项
(一)编报资料。各单位可从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中下载查阅编报指南、审核指南、问题解答、讲解视频等资料。
(二)总结通报。区财政局将适时开展对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工作,并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的通知》(沙府办发〔2022〕66号)精神将内控报告的编报质量、及时性等指标纳入对各单位综合绩效评价。
联系人:会管监督科 丁先文 ,电话:65368386
附件:1.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
2.2025年度部门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
3.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4.2025年度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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