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438E/2023-00873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12-14 发布日期: 2023-12-15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号: 沙财政发〔2023〕177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5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我局将对2022年以来在我区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考核和评价对象

本次监督考核和评价对象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2022年以来在我区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部分社会代理机构(附件1)。

二、监督考核内容和形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区财政局将成立监督考核工作组,随机抽取集中采购机构 2022年以来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考核,抽取个数原则上不少于 5 个,监督考核范围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得分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60—75 分为合格,75—89 分为良好,90 分以上为优秀。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2。

(二)社会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拟对2022年以来在我区开展代理业务的部分社会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开展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及是否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等。具体监督评价内容详见附件3、附件4。

本次监督考核评价工作将结合财政部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一并开展。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评阶段(2023年12月20日前)。各代理机构根据本次抽取项目,整理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分别对照附件2、附件3、附件4所的内容进行自查自评,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准备好抽检项目全流程资料备查。于规定时间内将附件2、附件3(盖章纸质件+扫描件)报区财政局采购办,工作邮箱:spbqczjcgb@163.com。

(二)现场监督检查(2024年1月31日前)。区财政局将成立监督检查工作组,开展现场书面审查评价。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发现的问题对检查单位编制检查底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对代理机构编制评价底稿。代理机构核实无误后签字盖章确认检查工作底稿或评价底稿。

(三)处理处罚。区财政局将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汇总报告(2024年1月31日前)。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评价报告、考核评价表等相关资料报送市财政局。

四、监督评价要求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评价考核工作,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瞒报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附件:1.沙坪坝区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单位及项目清单

      2.沙坪坝区2023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测评表

      3.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4.社会代理机构提交资料清单

重庆市沙坪坝财政局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地址:

沙财政发 2023 177号.doc

沙财政发177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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