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38E/2022-01494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07 | 发布日期: | 2022-11-07 |
名称: | 三机构联合发布科创板做市借券业务细则 | ||||
文号: | 主题词: |
三机构联合发布科创板做市借券业务细则
发布日期:2022-11-07
10月28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实施《科创板做市借券业务细则》。一是在账户管理方面,借入人应当向中证金融申请开立用于做市借券的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借入人参与做市借券业务的,应使用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和自营资金交收账户。二是在交易管理方面,做市借券采取约定申报的,中证金融实时撮合成交;做市借券采取非约定申报的,中证金融盘后与转融券非约定申报一并撮合成交。三是结算及保证金管理方面,对于做市借券约定申报,中国结算日终以多边净额结算方式进行清算交收;对于做市借券非约定申报,中国结算日终将相应股票从中证金融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借入人做市专用证券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