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709335764X/2026-00049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2-06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园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园管理中心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下属的公益二类、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局属公园人、财、物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
1.负责管理局属公园,组织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标准,并参与有关行业规划和标准的研究拟订工作。
2.负责研究局属公园管理方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问题,并提出建议。
3.负责指导局属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保护、服务、科技等方面的工作,并监督实施。
4.负责统筹调配、监督管理局属公园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负责监督管理局属公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局属公园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6.负责局属公园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7.负责局属公园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局属公园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9.承办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园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综合管理科、督考安全科、招标管理科等5个内设科室;沙坪公园管理科、平顶山公园管理科、绿壁公园管理科、红糟房社区公园管理科、梅林景区管理科等5个业务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84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7.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09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6.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84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9.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75.56万元,住房保障63.0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5.4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1.5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7.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26万元,比2025年减少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86万元,比2025年增加25.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员晋职晋级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96.4万元,比2025年减少31.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压减了部分项目预算,主要用于绿化、安保、设施设备等我中心所属公园、广场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我中心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66.58万元,比2025年增加2.8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5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6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75万元,比2025增加2.73 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增加,维修、保养等日常运行成本提高;公务用车购置费4.83万元,比2025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购置了一辆车,2026年付尾款。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我单位无委托业务费。
3.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8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96.40万元。
5.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我中心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委托业务费:指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张丽,电话:023-65217859

